康钛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3MA27R29L96 | 建设单位法人:刘振 |
凌翊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张浦镇**路 568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9-C35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张浦镇**路 568 号 |
经度:120.96867 纬度: 31.3100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9 |
苏环建〔2023〕第04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3MA27R29L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83MA27R29L9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24132Q | 竣工时间:2024-01-04 |
2024-01-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14 |
2024-0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3-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7974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镍钛管 10 万米(新一代支架及辅助器械原料)、 镍钛丝 20 万米(编织支架、编织导管、心脏封堵器的原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镍钛管 10 万米(新一代支架及辅助器械原料)、 镍钛丝 20 万米(编织支架、编织导管、心脏封堵器的原料)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镍钛管生产工艺、镍钛丝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镍钛管生产工艺、镍钛丝生产工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该项目买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执行******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清洗废液、水淬废液、中走丝切割废液、磨削废液、拉丝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不得排放。 2.该项目实施后机加工、磨削等工段产生油雾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项目喷砂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自带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表 2、表 3 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 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 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活污水已接管至******公司****处理厂,清洗废液、水淬废液、中走丝切割废液、磨削废液、拉丝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排放。2.本项目机加工、磨削等工段产生油雾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项目喷砂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自带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减振措施。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铁丝、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砂料(粉尘)、****开发区****回收站处置;危险废物废水基工作液、废油、废水性拉丝液、废液、废屑、废磨削液、废包装桶、废擦机布及手套委托****转运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公司定期清运。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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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 喷砂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 | 监测期间,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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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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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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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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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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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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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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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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