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服务商:
兹有我单位需对中韩(**)产业园起步区寒塘片区规划道路工程开展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就本项目采购水土保持服务通过**潼湖生态智慧区官网开展公开询价工作,现邀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潜在服务单位对本次服务进行报价。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中韩(**)产业园起步区寒塘片区规划道路工程采购水土保持服务
2、项目概况、相关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1(公开选取需求书)
二、报价要求及评审办法
1、本次服务预算价(最高限价)为65.38万元,按行业计费标准进行计费报价,最低下浮20%,并附上详细计算过程文件(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
2、以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服务便利性、拟派团队技术能力、业绩情况得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以一人一票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供应商为中选人。如无供应商得票超过半数,则对票数前两名的供应商(包括票数相同的供应商)再进行投票,直至出现票数过半的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人。
3、如果供应商的报价下浮率大于50%(不含5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证明及履约保证书,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不能提供履约保证书的,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供应商确定办法
****超市直购模式选取。
四、报价期限:截止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7日16时前)完成报价,报价函请附上营业执照、费用计算过程、拟派团队情况、资信业绩等盖章文件。提交方式:相关文件盖章后发送至潼湖生****办公室专用邮箱(电子邮箱zhqgczy@hzzk.****.cn)。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服务费按行业计费标准结合报价下浮率计取,贵单位需要认真审核相关附件所示的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不安排现场考察,报价人需自行调查,确保后续服务的质量。
2、报价单位接到确定供应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商议签订采购合同事宜,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此函。
附件:1.公开选取需求书
2. 报价格式.docx(请下载附件)
****
****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水土保持服务机构公开选取需求书
公开选取项目内容
一、水土保持服务机构资格: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超市的企业。
2、要求参选单位具备承接水土保持服务的业务能力。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韩(**)产业园起步区寒塘片区规划道路工程采购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服务
2、建设单位:****。
3、项目概况:项目为中韩(**)产业园起步区寒塘片区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包含6条道路,分别为寒塘村片区的5条道路和委光村的**路。和溪路、柏园路为城市次干道,柏园东路、柏园西路、规划路、**路为城市支路。道路总长度3.66km,其中,次干道1.3km,支路2.36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标志标线、不含信号灯和监控)、给水工程(土建)及消防管网、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道工程(电缆通道)、通信通道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803.55万元,其中**费约17883.72万元,其他费用约27878.9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约24945.27万元),预备费约1040.87万元,具体以财政结算审定为准,所需费用由智慧区统筹。
4、项目资金情况:财政资金。
5、选择模式:直购模式。
三、公开选取范围及工作内容
1、公开选取范围:中韩(**)产业园起步区寒塘片区规划道路工程采购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服务。
2、工作内容:选取人提供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相关资料,中选人按要求完成报告编制工作,报有关技术评估部门等评审后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再按技术评估意见修编水土保持报告后报批。
3、费用计取:服务费以双方签订合同价款为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根据《****水利厅关于发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与系列定额的通知》(粤水建管〔2017〕37号)计算水保方案编制费;水土保持验收根据《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计算服务费,最终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量计算,结算价不超过暂定价;
费用包括评审费、编制费、税费、交通费、会务费等,不包括由税务部门收取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4、付款方式:
4.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和验收费以主体工程的**费(如有设备安装工程,则需扣除设备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计算后,****财政局审定的预算**费为计费基数计算后按约定下浮率确定,结算价不超过暂定价。
4.2 受托方提交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收到审批部门的批复通过意见后,受托方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费用结算材料经委托方审定后,委托方付清方案编制服务费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受托方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费用结算材料经委托方审定后,委托方付清竣工验收服务费用。
4.3 选取人不承担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四、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服务机构的要求
1.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1)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在近年内从事过类似水土保持报告服务工作。
(3)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2.技术要求
(1)按照公开选取人的有关要求,为公开选取人提供水土保持服务。按公开选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等完成水土保持报告服务工作。
3.水土保持服务的内容要求:
3.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方案送审后由技术评估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报批稿)提交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最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3.2水保验收服务:主体工程完工并收到主体工程验收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向委托方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网上公示后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合同期内如发生中选人人身安全及其他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选单位负责。
5.中选人在接到选取人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2个工作日内,到选取人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选通知书和项目相关资料”,领取时须提供该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含身份证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6.中选人领取确认书后两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7.其他要求以最终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五、中选人资格的取消及重新选取中选人
需要报名的中介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中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直接取消中选单位的资格,将中选单位列入“黑名单”,并按本需求书重新选取中选单位:
1.中选单位在接到选取单位的通知后,项目负责人未在2个工作日内到选取单位办公地点领取“公开选取中选通知书和项目资料”,或无法在2个工作日内完整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要求的资料。
2.由于中选单位的原因,导致工期滞后,中选单位不能按要求工期完成服务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