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771(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中心
邮 编:2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市张星镇苑家村10万吨/年建筑用砂浆项目 | 张星镇苑家村西南 | **** | ******公司 | 项目设2条生产线,以成品机制砂、成品水泥、瓦克胶粉及纤维素等为原料,经过分级筛选、混合、包装、入库等工艺,年可生产干混砂浆5万吨,瓷砖用砂浆5万吨。 | 1. 机制砂预分级及上料粉尘和辅料添加及产品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两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洗车废水全部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3.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及沉降粉尘、沉淀底泥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