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石湾镇美丽圩镇(兴湖东路、联兴路、二横街、光裕路)街道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石湾镇美丽圩镇(兴湖东路、联兴路、二横街、光裕路)街道改造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县石湾镇美丽圩镇(兴湖东路、联兴路、二横街、光裕路)街道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4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为A080201道路工程;A080205排水工程;A080210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A030101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A0802市政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1)**建****公司; (2)联合体:****、中建****公司; (3)******公司; (4)******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4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电子清标评审结果:4家投标企业均通过电子清标评审。 (3)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4)初步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4家投标企业均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废标情况:无。 (八)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及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综合得分结果,按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分别为: 排名第一:联合体:****、中建****公司,总得分为:94.03分; 排名第二:******公司,总得分为:86.45分; 排名第三:**建****公司,总得分为:83.48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中建****公司 | |||
投标报价 | ****1972.13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暂定为8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黄坤红 | 资质 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01847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联合体:****、中建****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给水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4659.85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暂定为8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郑佳煜 | 资质 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01655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道路专业工程师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建****公司 | |||
投标报价 | ****6116.12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暂定为8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吴舒林 | 资质 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38870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建****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县石湾镇清湾路58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69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2-****135 | |
联系地址 | **县罗阳街道罗阳大道中685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09月 25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 09 月 29 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103)。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5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9-24
公示开始时间:2024-09-25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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