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智慧展厅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智慧展厅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智慧展厅建筑面积278.92㎡,位于科研楼一层东北侧,设计容纳人数为237人,计划装饰四个板块分别为企业文化宣传区、科研展区、****中心、产品展示。主要装饰内容有:楼地面工程、吊顶天棚、天棚刷漆、墙面装饰、电气安装、LED屏幕等。
2.3采购范围及内容: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
合同包 | 建设地点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A1 | **市 **区 | 智慧展厅内装修工程,包括楼地面工程、吊顶天棚、天棚刷漆、墙面装饰、电气安装、LED屏幕等装修工程等。 | 668153.01 |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1月15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1.3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供应商须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承诺函。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9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1个类似于本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2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年9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
(4)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6日0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com/)进行操作。
注:
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6680(李女士)。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采购保证金
5.1本项目需缴纳采购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5.2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8时30分。
5.3采购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供****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银行账户。②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采购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哈红公路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3****6011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7711
传 真:0451-****0150
电 子 邮 箱:****@163.com
11.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省****公司风险防控部
电 话:045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