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香汇生物基胡椒醛和生物基新洋茉莉醛二期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25MA653QQH4L | 建设单位法人:李威宏 |
朱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经开区****段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三香汇生物基胡椒醛和生物基新洋茉莉醛二期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经开区****段 |
经度:105.14621 纬度: 31.6034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8 |
绵环审批〔2022〕1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500 |
6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725MA653QQH4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725MA653QQH4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0700MA66WB2X0N,915********154749W | 竣工时间:2022-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131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生物基胡椒醛产品500吨,年产生物基新洋茉莉醛产品800吨,同时副产**合醋酸钠约1415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生物基新洋茉莉醛产品800吨,同时副产**合醋酸钠约1415吨 |
生物基胡椒醛生产线未能取得易制毒生产许可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物基胡椒醛生产工艺:以香桂叶为原料,通过水蒸气蒸馏、精馏得到高纯的香桂油,再通过异构反应、臭氧化反应、还原反应、中和反应对香桂油分子结构进行保护和修饰后得生物基胡椒醛粗品,再通过精馏、结晶提纯即为生物基胡椒醛产品。 生物基新洋茉莉醛生产工艺:通过干馏薪材、木材,提取富含天然苯酚的杂酚油。杂酚油经碱洗酸化得到苯酚,经氧化得到邻苯二酚,再醚化得到胡椒环中间体,此部分工艺外委完成。多聚甲醛和丙醛在吗啉盐酸盐体系中反应得到甲基丙烯醛;甲基丙烯醛在三氟化硼乙醚催化剂作用下和醋酐反应得到2-甲基烯丙基二乙酸酯;2-甲基烯丙基二乙酸酯在三氟化硼乙醚催化剂作用下和胡椒环反应得到新洋茉莉醛单酯;新洋茉莉醛单酯在甲醇和碳酸钾体系中反应得到新洋茉莉醛。 | 实际建设情况:生物基新洋茉莉醛生产工艺:多聚甲醛和丙醛在吗啉盐酸盐体系中反应得到甲基丙烯醛;甲基丙烯醛在三氟化硼乙醚催化剂作用下和醋酐反应得到2-甲基烯丙基二乙酸酯;2-甲基烯丙基二乙酸酯在三氟化硼乙醚催化剂作用下和外购胡椒环反应得到新洋茉莉醛单酯;新洋茉莉醛单酯在甲醇和碳酸钾体系中反应得到新洋茉莉醛。 |
生物基胡椒醛生产线未能取得易制毒生产许可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除盐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经“芬顿氧化+气浮”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坪清洁废水、喷淋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真空泵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再进入“水解酸化+UASB+接触氧化+MBR”系统处理后****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梓江。项目厂房、工艺设备和输送管道均密闭。生物基胡椒醛生产线、生物基新洋茉莉醛生产线产生的各类不含氯化氢有机废气(反应溢出废气、冷凝器不凝气及烘干废气、离心废气等)经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有机废气处理系统(RCO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基新洋茉莉醛生产线产生的含氯化氢有机废气经碱喷淋预处理+除雾除水后再进入RCO系统处理;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处理系统恶臭单元加盖密闭,恶臭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库房整体密闭负压,恶臭****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处理;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氨、颗粒物、氯化氢、RCO燃烧废气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设备与管线组件应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根据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按报告书核算,以新增的物基胡椒醛生产车间、生物基新洋茉莉醛生产车间、废水预处理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调整危废库房、污水处理站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余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不变,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反应釜、真空机组、离心机、泵、风机、空压机、制冷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建设危废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精馏釜精馏残渣、反应釜底残渣、蒸馏釜底残液、实验废物、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催化剂、废水蒸发盐渣、废灯管、废活性炭、污泥(鉴定为危废的)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废水处理站污泥须进行鉴定,未鉴定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鉴定不属于危废的可交有能力单位综合利用;废叶渣、干馏剩余物、废包装袋等可利用固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储罐区、原料泵站、污水处理站、危废库房、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的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设置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车间四周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罐区设置围堰,并落实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内除盐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经“芬顿氧化+气浮”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再进入“水解酸化+UASB+接触氧化+MBR”系统处理后****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梓江。项目厂房、工艺设备和输送管道均密闭。生物基新洋茉莉醛生产线产生的所有废气先经碱喷淋预处理+除雾除水后进入有机废气处理系统(RCO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处理系统恶臭单元加盖密闭,恶臭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库房整体密闭负压,恶臭****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有机废气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氨、颗粒物、氯化氢、RCO燃烧废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加强了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设备与管线组件开展了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项目以新增的生物基胡椒醛生产车间、生物基新洋茉莉醛生产车间、废水预处理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调整危废库房、污水处理站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余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不变,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反应釜、真空机组、离心机、泵、风机、空压机、制冷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蒸馏釜底残液、实验废物、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催化剂、废水蒸发盐渣、废灯管、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市鑫****公司或******公司处置,并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废包装袋等可利用固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储罐区、原料泵站、污水处理站、危废库房、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重点区域已进行重点防渗。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510725-2023-164-M),生产区设置了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企业车间四周设置了物料泄漏导流沟、罐区设置了围堰,并落实了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了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了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
生物基胡椒醛生产线未能取得易制毒生产许可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项目“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完善排污许可证相关内容;落实自行监测计划;严格按照危废相关规范,核实危废的产生、暂存、转运及委托处理单位。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项目“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完善了排污许可证相关内容;落实了自行监测计划;严格按照危废相关规范,核实了危废的产生、暂存、转运及委托处理单位。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9318 | 2.9682 | 0 | 0 | 0 | 3.9 | 2.968 | |
2.0127 | 6.4113 | 33.89 | 0 | 0 | 8.424 | 6.411 | |
0.0279 | 0.0887 | 0.45 | 0 | 0 | 0.117 | 0.08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484 | 7650 | 0 | 0 | 0 | 15134 | 7650 | / |
0.0202 | 0.0374 | 0.0687 | 0 | 0 | 0.058 | 0.037 | / |
0.1259 | 0.0807 | 0.7673 | 0 | 0 | 0.207 | 0.08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118 | 1.7971 | 6.596 | 0 | 0 | 1.915 | 1.79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芬顿氧化+气浮+水解酸化+UASB+接触氧化+MBR |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预处理+芬顿氧化+气浮+水解酸化+UASB+接触氧化+MBR | 正常工况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物基胡椒醛生产线、生物基新洋茉莉醛生产线产生的各类不含氯化氢有机废气(反应溢出废气、冷凝器不凝气及烘干废气、离心废气等)经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有机废气处理系统(RCO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基新洋茉莉醛生产线产生的含氯化氢有机废气经碱喷淋预处理+除雾除水后再进入RCO系统处理;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处理系统恶臭单元加盖密闭,恶臭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库房整体密闭负压,恶臭****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 有机废气须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氨、颗粒物、氯化氢、RCO燃烧废气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 生物基新洋茉莉醛生产线产生的所有废气先经碱喷淋预处理+除雾除水后进入有机废气处理系统(RCO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处理系统恶臭单元加盖密闭,恶臭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库房整体密闭负压,恶臭****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 正常工况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反应釜、真空机组、离心机、泵、风机、空压机、制冷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反应釜、真空机组、离心机、泵、风机、空压机、制冷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正常工况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储罐区、原料泵站、污水处理站、危废库房、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储罐区、原料泵站、污水处理站、危废库房、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重点区域已进行重点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建设危废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精馏釜精馏残渣、反应釜底残渣、蒸馏釜底残液、实验废物、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催化剂、废水蒸发盐渣、废灯管、废活性炭、污泥(鉴定为危废的)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废水处理站污泥须进行鉴定,未鉴定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鉴定不属于危废的可交有能力单位综合利用;废叶渣、干馏剩余物、废包装袋等可利用固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蒸馏釜底残液、实验废物、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催化剂、废水蒸发盐渣、废灯管、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市鑫****公司或******公司处置,并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废包装袋等可利用固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的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设置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车间四周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罐区设置围堰,并落实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510725-2023-164-M),生产区设置了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企业车间四周设置了物料泄漏导流沟、罐区设置了围堰,并落实了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了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了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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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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