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夏坝镇水毁护岸修复工程可研的批复
[ 索引号 ] | 115********959972Y/2024-00348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4〕18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5 |
**市****委员会关于**区夏坝镇水毁护岸修复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9-25 14:40:37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夏坝镇水毁护岸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夏坝府函〔2024〕60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水利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水利救灾资金项目补助计划的通知》(津水利发〔2024〕15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区夏坝镇水毁护岸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建设工期:3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区夏坝镇鸭江村5社,修复河渠护岸100m,清淤疏浚350m3。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3万元,预备费3.7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四批水利救灾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市****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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