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工业园区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1890; Email:****@qq.com
通讯地址:****园区**路5号创智空间3号楼2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新增甲醇储罐项目 | ****园区****厂内 | **** | 项目在现有厂区的污水处理区新增一个甲醇储罐,****处理站SBR工段外部添加碳源,同时在污泥池东侧预留空地利用现有空葡萄糖旧罐改造为PAC(聚合氯化铝)储罐。本次改建不涉及生产装置,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发生变化。 | ******公司 | 1、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生****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同方盐化****公司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营运期不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2、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设置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柴油或无铅汽油,同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限值。项目营运期甲醇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甲醇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1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其他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危险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废涂料,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处理站储罐改建工程,运营期不新增固废产生及排放。 5、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5000m3事故应急池。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和其他措施要求。 7、本项目建成后,西厂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氨储罐边界600m内,煤气化及净化装置边界400m内,煤场边界50m内,干灰库边界50m内,碎煤室边界100m内,脱硫及脱硝车间边界100m内,阀口袋、开口袋车间及集装袋车间边界50m内,氨提纯装置边界50m内;东厂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药用氯化钠生产车间边界50m内,真空制盐车间、高端食用盐车间、生技盐车间及碱性水车间边界50m内,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 8、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