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沧-****-1、2#电除尘器技改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29日
一、评审情况
1.成交候选供应商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供应商第1名:****,成交金额:¥****260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成交候选供应商第2名:****公司,成交价:¥****649.58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成交候选供应商第3名:******公司,成交价:¥****972.12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2.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李胜耀。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斌。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强应。
3.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能力条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的资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的资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谈判响应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沧虹路95****银行八楼。经办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592-****200。邮箱:****@163.com。
三、其他
1.本项目已评审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现对成交候选供应商信息进行公示。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完成后设备供货期30天。采购人计划于2024年11月上旬进行第一阶段改造工作,设备到货接到采购人进场书面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于60日历日内完成第一阶段(一台电除尘器)的改造工作,并具备投运条件。采购人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计划在2025年1月中旬进行第二阶段改造工作,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二次进场书面通知后,应于60日历日完成第二阶段(另外一台电除尘器)的改造工作,并具备投运条件(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改造时间,采购人则将提前通知 )。
四、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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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阳光西路288号
电 话:王工0592-****292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沧虹路95****银行八楼
电 话:0592-****200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