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诚金汇(**市涪**临园路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富诚金汇(**市涪**临园路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富诚金汇(**市涪**临园路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临园路189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48490.36㎡,1号楼建筑面积:19496.07㎡,建筑高度79.65m,结构形式为框架-核心筒;2号楼建筑面积16514.27㎡,建筑高度:89.2m,结构形式为剪力墙、框架;地下建筑面积12480.02㎡。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含图审备案时间)、施工工期6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投标人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普通装修、人防设计、抗震设计、室外总平、景观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工程暂估价的各项二次深化设计、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2)施工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验收备案、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项目移交、****档案馆、配合工程审计工作、各项手续办理,负责质量保修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工作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 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应(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组成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23时59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市)(网址:http://ggz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09时2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科技城软件产业园(绵安路35号)F区5楼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816-****02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516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9月2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公共**交易平台(**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