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除臭设施项目
****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除臭设施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除臭设施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发包人 | **** ****再生****公司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省**市**区城南镇磨子潭南路466号;0564-****765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9时00分 | ||
最高限价 | ****391.84元 | ||||
建设工期 | 30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成交人 | **** | ||||
成交价 | 壹佰壹拾伍万元整 (****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刘正春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编号 | 皖235****83882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8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564-****765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64-****096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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