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税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由****批准,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或“集团”)。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
****是重组整****集团****公司和四****集团****公司,通过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省属国有企业,于2021年5月28日揭牌成立。作为全省交通强省建设的主力军和排头兵,蜀道集团在交通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领域具有全球竞争力,业务涵盖公路铁路投资建设运营、相关多元产业(交通物流、交通服务、交通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矿产及新材料投资、清洁能源投资等)、智慧交通、产融结合四大板块。
****集团统一的税务管理平台,对内连接财务相关系统,****总局系统,****集团财税人员提供统一的集发票管理、税务核算、税务申报、税务风险、税务分析、电子档案、政策法规于一体的税务管理平台,全面提升税务治理效能,强化集团税务管控。并通过税务数据挖掘分析,指导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同时,前置税务风险防控机制,及时识别潜在的税务风险点,显著提升税务风险管理的预见性与实效性,提升税务管理水平。
根据税务行业发展方向,****公司内部税务管理现状,按照“先业务后管理、先实现后优化”形成阶段目标,分为2****公司税务管理平台的建设。
时间 | 建设目标及规划 | 上线时间 |
第一阶段 (2024年) | ****集团****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需求,深入剖析各个环节,开展系统功能需求分析;****集团化运营的税务系统整体架构,确保覆盖全业务场景,编制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完成发票全流程自动化管理,****集团化、一体化的纳税信息管理。实现功能模块主要包括:发票管理、政策法规管理、税务分析。 | 2024年12月31日前 |
第二阶段 (2025年) | 聚焦于深化系统功能优化,对税务管理平台进行功能改进与拓展。实现功能模块主要包括:纳税申报管理、税务风险管理、电子档案。 | 2025年6月30日前 |
2.3招标范围
税务系统建设包括发票管理、政策法规管理、税务分析、纳税申报管理、税务风险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等,以及相关外围系统集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1.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12个月内。
3.2.试运行期:完成第二阶段建设目标后系统整体试运行6个月,试运行期满后进行项目验收。
3.3.项目验收:试运行期满后进行项目验收,若试运行期间有相关建设目标需完善,则项目验收时间顺延。
3.4.质保期限:整个项目终验合格后1年。
4.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4.2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独立承担3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票税类信息化软件项目业绩。
注:同一企业或单位不同年度的合同按一个计算。2.项目有补充协议的按一个业绩计算,合同金额可累计。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则对此条不作要求)
4.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的查询结果);
4.3.3在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4.4主要人员要求
4.4.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要求从事票税类信息化系统咨询、开发或集成工作经验10年(含)以上,并在投标人企业连续服务3年(含)以上,具有3个及以上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票税类信息化软件项目业绩。
4.4.2拟派项目骨干人员(至少8人):要求从事票税类信息化系统咨询、开发或集成工作经验5年(含)以上,并在投标人企业连续服务2年(含)以上,曾参与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票税类信息化软件项目。
注:1.同一企业或单位不同年度的合同按一个计算。2.项目有补充协议的按一个业绩计算,合同金额可累计。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7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关系,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5.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获取方式为:自 2024年09月26日00 时00分至 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税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其他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 ****14818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集团大厦
电 话:028- 8120 9213
联系人:祁先生
招标人:****
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