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人才办《关于开展2024年“**英才计划”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域领军人才、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职在宜工作1年以上(截至2024年10月31****事业单位在岗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域领军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人才不受职称限制,且学历可放宽到硕士)。
3.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省、市战略**产业领域。
4.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成果转化前景良好,或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4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二)科技创业领域领军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作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创业项目属于省、市战略**产业领域。
5.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6.创办的企业在**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2023年10月31日以前创办)。以近5年内(含5年)(2019年10月31日以后创办)的企业主要创始人为主。
同一家企业已有人获得该项目支持且在管理期内,该企业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企业人才可放宽到不超过42周岁(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人才不受职称限制,且学历可放宽到硕士)。
4.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省、市战略**产业领域。
5.在所从事的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5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英才计划申报书》(附件1,由申报人填写)
(二)《2024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推荐部门汇总并加盖印章)。
(三)附件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
2.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证书、著作权等)、科技进步奖励证书、代表作论文复印件;
3.荣誉证书、社会组织、机构任职材料复印件;
4.企业工商注册有效证明、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仅限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提供);
5.主持科技计划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文件、结题验收书盖章页);
6.科研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需提供委托技术开发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能证明利润或营业收入的材料);
7.公示情况说明材料;
8.党风廉政情况证明材料;
9.单位出具的全职在宜工作1年以上证明材料;
10.其它必要支撑材料。
四、申报推荐事项
(一)组织申报。请各部门、各用人单位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严格审核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所属市级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把关(其中县<区>推荐人选需提前报县<区>委人才办审核把关),****科技局。
(四)审核初评。市科技局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开展初评,择优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并报分管市领导同意后,报送市委人才办。
(五)综合会审。市委人才办**各市直责任部门和专家开展综合会审,产生拟入选人员名单。并按程序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后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市委****小组。
(六)审批命名。****市委****小组审定后印发正式名单,颂发“**英才计划”证书,落实有关支持政策。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完整填报《**英才计划申报书》,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评价等工作。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料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二)国家、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英才计划”,已出管理期的,可申报对应的上一层次人才项目。“**英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人才项目,申报上一层次人才项目的,入选后资助资金按标准补足差额。每人只能申报一个个人项目,且只能选择一个推荐渠道申报,严禁多头申报。拟推荐定向支持人选,不得同期申报面上遴选项目。
(三)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将申报书一式八份、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A4亚光纸胶装,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汇总表一份,于2024年10月28****科技局科技人才服务科(406办公室),同步报送所有材料电子版。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张磊、文雪萍、罗世敏;联系电话:0831-****207;邮箱:****01890@qq.com。
附件:1.**英才计划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2.2024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3.****市委****小组关于印发《“**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