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业集群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闻产业集群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闻产业集群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2.2交易编号:**** 2.3建设地点:拟建于新闻出版小镇南区,**高新区龙腾路以东,天颐南路以北; 2.4建设规模: 本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58974.14㎡,一期总建筑面积约64712.5㎡。包括但不限于车间、综合设计楼、消防设备房、景观、管网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 2.5计划工期:车间等其他附属配套工程180日历日,综合设计楼360日历日,(含设计方案完成并通过审核)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EPC总承包所有环节或内容均须达到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批、审核、审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包括**新闻出版小镇国岳出版产业园整个项目设计(包含建筑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项目一期图纸范围内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项目一期投资估算:20000万元。 2.10 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同时具有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时间),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高新区配**大街3688号1号楼 邮编:271000 联系人:乔溪 电话:185****20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岱宗大街317****中心6楼 邮编:271000 联系人:陈锋 电话:0538-****466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锋 联系方式:0538-****466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部门:****区管委建设管理部 联系电话:0538-****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