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峰社区旧房拆除建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发布
(资格预审)
一.********社区旧房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已由横泾街道项目申请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二.****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原新思村、东**** 所属地区:**区
(2) 工程规模:泾峰社区旧房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合同估算价约92.000139万元
招标金额:92.000139万元 招标控制价:92.000139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90日历天
四.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01 | 泾峰社区旧房拆除建筑垃圾清运 | 92.000139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 良好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六、请投标申请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预审材料,于 2024-9-30下午16:00至17:00的工作时间到**市高新区宝带西路1566****中心3幢704室递交材料并签到,未签到及预审资料不齐全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注:投标人需将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劳动合同原件、社保原件(近3个月)提供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七、其他:
1.申请人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及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项目经理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3)书面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4)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类似业绩:企业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1年09月至今为限,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资料复印件,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核查。)
(6)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所有资料需进行原件核验,未核对原件的资格预审时不予确认。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三家重发公告。
4、抽签步骤:资格审查全部完成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与报名单位数量相同且与报名单位递交报名文件顺序号一致的号码纸放入信封内,依次公开随机抽取9个号码纸,抽出的号码纸对应的投标人即9家入围投标单位。
八、招标人:****
联系人:顾水明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高新区宝带西路1566****中心3幢704室
联系人:翁俊昌 电话:0512-****0938
九、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9/25 至2024/9/30
十、备注:
1、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放在项目经理原件内一起投箱。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开具本票或汇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报名后不投标者,保证金没收。
收款单位:****
银行帐号:890********500001942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支行
2、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十一、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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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