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配件厂55.563亩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三阶段(详细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9-25 15:39 至 2024-10-10 15:39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37042.10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54年至2021年7月 | 活动历史 | ****配件厂,主要从事机械零件的机加工。 | |||
地块规划用途 | 住宅/商业用地(R21/B1)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城南南中路323号 | |||
经度 | 116.591396 | 纬度 | 23.247896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04-05 至 2024-09-2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刘亚茹 | 单位联系电话 | 134****3416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是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砷 锰、石油烃(C10-C40)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刘亚茹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4****3416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陈冠茂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8454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一路路口 | |||||
报告主要结论 | 一、 基本信息 地块名称:****配件厂55.563亩国有建设用地地块 占地面积:37042.1平方米 地理位置:**市**区城南南中路323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现状用途:闲置 地块规划用途:住宅/商业用地(R21/B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钻探单位:**再勇****公司、******公司 检测单位:****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2022年9月3日期间。调查情况如下: 调查地块1976年前权属为****配件厂(以下简称“船舶配件厂”)和**市**区棉城公社共有,1976****配件厂征收了**市**区棉城公社所有区域。后因权属证明文件丢失,2020年对调查地块重新确权,确定调查地块权属为****配件厂。2021年调查地块被****收储,现地块权属人为****,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用地(R21/B1)。 调查地块历史沿革: 1954年前,调查地块东北面区域为荒地,西南面区域为鱼塘。1954年,船舶配件厂在调查地块内东北面建设厂房并投入使用,主要从事机械零件的机加工。1976年开始,船舶配件厂在调查地块内陆续建设厂房并多次对鱼塘进行填土平整。2022年初,地块内的建筑物被拆除。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部分区域长有植被。 相邻地块历史沿革: 调查地块红线外东南区域1954年前为农田;1954年建设4栋建筑物,东北角一栋建筑物在1990****配件厂的热处理车间;1990年热处理车间拆迁搬离至调查红线内西面,改****汽配厂商住宅楼);其他3栋建筑物自1954至今一直为宿舍楼。 调查地块红线外东侧紧邻区域1954年前为农田,1954年开始建设居民楼至今;相隔20米处1990年前为鱼塘,1990年鱼塘被填埋建设****基督教会棉城堂至今;东侧相隔55米左右处1971年前为鱼塘,1971年鱼塘北侧被填埋建设**市**区柴油机厂(主要生产柴油发电机的配件),2017年柴油机厂停产,同年该区域上建筑物被拆除,鱼塘南侧被填埋,随后进行平整并修建了“碧桂园”居民住宅小区至今。 调查地块红线外西侧紧邻区域1990年前为鱼塘和河涌,南侧紧邻区域1990年前为鱼塘,鱼塘均在1990年左右填埋后修建了居民住宅楼;调查地块红线外北侧1990年前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1990年陆续建设居民楼,2020年****幼儿园和商业楼至今。 经过调查后发现,地块红线外东侧在1971至2017年存在**市**区柴油机厂,距离约55m。柴油机厂所用原辅料主要为钢板、圆钢、铁毛坯等,产品为柴油发电机的配件,主要工艺是切、钻、铣,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废气主要为粉尘,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明显的污染影响。 调查地块红线外东侧紧邻区域在1954年至1990****配件厂的热处理车间,热处理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可能通过地面裂缝下渗后经地下水流动,造成重金属(砷、镉、铜、铅、镍、钴、锑、锌、锰)和石油烃(C10-C40)的污染;含油废气经过大气沉降造成石油烃(C10-C40)的污染。 通过污染识别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内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表面处理工艺中盐酸酸洗废水,清洗设备产生的废水,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和油烟,焦炭燃烧产生的废气,机加工过程中洒落遗漏的金属碎屑和金属切削液等。污染物通过水体排放、大气排放等途径,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包括原地块内各生产区域、原辅料仓库、电房及变压器区、原鱼塘填埋区,重点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镉、铜、铅、镍、钴、锑、锌和锰)、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VOCs和多环芳烃等。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土壤初步采样时间为2022年9月3日-2022年9月19日、2023年8月11日和2024年8月24日-8月25日,地块内布设33个土壤监测点位,在地块外北面距离约700米的荒地设置1个对照点,采样深度为0-8m,共采集土壤样品175组(不含平行样),同时采集1组土壤背景样品,监测指标共53项(分别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必测指标、pH、水分、钴、锑、锌、锰、石油烃(C10-C40)和多氯联苯),本项目土壤筛选值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第二阶段调查地下水初步采样时间为2022年9月,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6口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井深为7m,采集地下水样品7组。地下水监测指标共56项(分别为pH、浊度、地下水位、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钴、锑、锌、锰、石油烃(C10-C40)、VOCs、SVOCs、CODMn、氨氮和多氯联苯),地下水筛选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地块33个点位中7个点位存在出现超筛选值的情况,超筛选值点位较为集中的区域包括机加工车间、生铁焦炭和油仓库、热处理车间、铸造废砂堆放区等。超筛选值的指标共3个,包括锰、砷以及石油烃(C10-C40),最大超筛选值倍数分别为1.47倍、4.55倍、3.93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采样深度分别为6.4m、0.8m、4.4m。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出现超筛选值的项目为常规指标氨氮,监测指标中地块特征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 四、详细采样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调查共设置土壤采样点39个,单点调查深度为0~10m,共采集土壤样品234组,检测项目为初步采样调查超筛选值项目锰、砷和石油烃(C10-C40)共3项。本次详细调查采样共分3批次进行: 第1批次采样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1日,设置土壤采样点30个,单点调查深度为0~10m,共采集土壤样品188组。检测项目为初调超筛选值项目锰、砷和石油烃(C10-C40); 第2批次采样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1日,设置土壤采样点6个,单点调查深度为0~9m,共采集土壤样品28组。检测项目为详细采样第1批次调查超筛选值项目砷和初调超筛选值项目锰; 第3批次采样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设置土壤采样点3个,单点调查深度为0~5m,共采集土壤样品18组,检测项目为详细采样第2批次调查超筛选值项目砷。 根据调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结果表明: 锰的监测点位有22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48组,含量范围为40~2260mg/kg,平均值为574.66mg/kg,没有超筛选值。 石油烃(C10-C40)的监测点位有10个,共采集土壤样品61组,含量范围为10~783mg/kg,平均值为109.16mg/kg,没有超筛选值。 砷的监测点位有26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62组,含量范围为0.57~331mg/kg,平均值为21.43mg/kg,超筛选值点位9个,超筛选值样品数14个,样品超筛选值比例为8.64%,最大超筛倍数为7.3,最大超筛深度为3.0m。 根据初步和详细调查的结果,确定了各土层超筛选值土壤边界,核算了各土层超筛选值区域的面积。结果表明,超筛选值土壤最大深度为7.0m,污染区域面积从表层到深层总体呈逐步减小趋势。0-1m超筛面积最大,达3658.68m2;4-5m土层超筛面积最小,仅为270.02m2。在超筛选值土方量方面,地块超筛选值土方量为10035.49m3。 五、调查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环境详细调查完成后,调查地块需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开展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为超筛选值污染物,包括:锰、砷和石油烃(C10-C40)3项指标,超筛选值点位共16个(初步调查超筛选值点位7个,详细调查超筛选值点位9个),超筛选值土壤最大深度为7.0m,超筛选值的土方量为10035.49m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