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二厂危岩治理工程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处理厂二厂危岩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比选人为****,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本项****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开展比选工作,中标人****签订合同。
2.1项目名称:****处理厂二厂危岩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市****处理厂二厂
2.3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根据****处理厂二厂地灾评估存在风险,为办理征地报批工作,需对厂外危岩进行治理。
2.4本次比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75万元,具体以最终工程结算审计为准。
2.5比选范围:涵盖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图纸说明、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2.7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8交工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比选人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出具交工验收纪要(包含水质达标验收合格报告、监理单位和比选人对工程质量的合格评价),提交合格的工程技术、质量等资料。
本工程施工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自然**部或省级自然**主管部门(含原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2023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在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内容包含危岩治理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上述资料无法完全体现项目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彩色扫描件)。
注: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
3.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须具有地质灾害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6月-0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2项目经理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比选人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投标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若其被暂停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比选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7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3.7.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地质灾害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应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06月-0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材料)。
注: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2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相关行政部门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比选人。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比选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集团****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集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地质灾害相关专业指:地质工程(包括探矿、矿产地质/地质矿产、钻探、勘探坑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水工环地质灾害防治等专业。
投标人于2024年09月25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时0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地点:****中心(**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时00分(**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江亭路452号2-1、2-2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5****9565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186****4914(09:00-17:00)
招采中心:****中心
地 址:**市**区黄泥磅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叶老师、刘老师(平台操作)
电 话:023-****3670(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