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管理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提升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根据《**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7年)》《**市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专利部分)管理办法》《**市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专利部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牵头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市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鼓励前述主体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突出的科技研发能力,围绕相关技术领域已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科技在研项目,相关技术领域技术研发水平处于国内行业领先,且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种子”企业等创新型企业。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或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
3.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应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件。
4.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能力较强,拥有与申报项目技****实验室、工程实验****研究中心****中心。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具有较强的专利分析能力,拥有与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相关的专业技术分析人员不少于2人。
6.项目申报**单位之间应签有**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近3年相同领域已获省市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单位,不再支持申报。
三、项目任务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绩效目标
1.在实施期内,围绕科技攻关项目或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一批高质量专利(申请)和专利组合,发明专利申请和PCT专利申请增幅较初期不低于25%或每年申请数量不低于10件,不得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
2.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10%以上。
3.建立项目专利微导航分析报告/专利分析布局报告。
4.项目相关专利实施运用率(包括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等,下同)不低于80%。
5.项目实施期内,企业专利产品在国内同行市场的销售额进一步提升。
(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绩效目标
1.形成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专利导航图谱及专利导航决策建议专报。
2.建立专项专利导航数据库。
3.新申请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件,不得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
4.项目实施期内,企业经营活动所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承担企业的营业执照、专利权证明文件,联合申报单位**协议以及项目申报书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装订整齐后(一式两份)与扫描件电子版一起向所在区局、****分局申报,市级申报单位直接向我局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区局、****分局要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及时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于10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我局,各区局、分局每类项目最多推荐5个。
3.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
六、立项和组织实施
1.项目的受理、审核、公示、管理具体程序按照《**市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专利部分)管理办法》执行,补助标准按照《**市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专利部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立项后拨付支持资金的60%。
2.市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应当明确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实施期限、财政资金支持额度、资金支付方式、资金用途、验收考核指标等内容。未经市局书面同意,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合同书内容。
3.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期限为18个月,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培育项目实施期限为8个月,我局将组织专家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以合同书确定的任务和目标为主要依据。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40%尾款。
联系人:潘建伟,0576-****7561。
****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