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新增滚轮炼胶工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310997 | 建设单位法人:邹家春 |
王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余****社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公司新增滚轮炼胶工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35-C3435-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社区 |
经度:119.92553 纬度: 30.24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8-04 |
环评批复〔2015〕6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31099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4310997 | 验收监测单位:**科谱****公司 |
913********3182583 | 竣工时间:2024-01-0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143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电梯安全钳16万个、缓冲器20万个、制动器5万个、导靴40000个、其他电梯配件(提拉机构、五金件)3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电梯安全钳15.52万个、缓冲器19.4万个、(夹绳器)制动器4.85万个、导靴38800个、其他电梯配件(提拉机构、五金件)2.91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梯安全部件、电梯配件生产工艺:钢板、中板、无缝钢管、铸件经金加工、焊接后进行渗氮处理,然后进行抛丸,抛丸后用热水对工件表面粉尘进行清洗(热水由天然气热水锅炉加热),然后用高效洗涤剂去除工件表面油脂,再次用热水洗净表面后进行磷化,磷化后用热水洗净表面,再采用电加热烘干。再进入喷塑生产线进行喷塑,喷塑后进入烘道进行固化烘干,固化采用天然气加热(温度在180℃左右),固化后进行组装、检验、包装后即为成品。注:缓冲器、安全钳等产品需进行抛丸、脱脂、磷化和喷塑;导靴产品中的轮辐要进行抛丸和脱脂,无磷化和喷塑;其他产品均为金加工,不涉及表面处理。渗氮工艺:工件放入井式预抽真空保护气氛炉内胆中,内胆进行抽真空,抽完真空后冲入氮气,炉内电加热至620℃进行渗氮,最后进行自然冷却后取出工件。上胶烘干、开炼硫化工艺:外购开姆洛克粘胶剂在经表面处理后的轮辐上进行涂抹,然后采用天然气加热炉进行烘干(温度55℃)后待用;外购熟橡胶在厂区内无需进行炼胶,但根据工艺需求,如熟橡胶放置时间超过36小时,需要在炼胶机上进行重复开炼。开炼为电加热,控制在80℃左右,开炼后的熟橡胶经切片后与涂胶后的轮辐进行硫化,硫化采用电加热,温度在160℃至180℃之间,硫化后进行手工修边,放入保温箱内。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一个调胶工艺。其余均相同。电梯安全部件、电梯配件生产工艺:钢板、中板、无缝钢管、铸件经金加工、焊接后进行渗氮处理,然后进行抛丸,抛丸后用热水对工件表面粉尘进行清洗(热水由天然气热水锅炉加热),然后用高效洗涤剂去除工件表面油脂,再次用热水洗净表面后进行磷化,磷化后用热水洗净表面,再采用电加热烘干。再进入喷塑生产线进行喷塑,喷塑后进入烘道进行固化烘干,固化采用天然气加热(温度在180℃左右),固化后进行组装、检验、包装后即为成品。注:缓冲器、安全钳等产品需进行抛丸、脱脂、磷化和喷塑;导靴产品中的轮辐要进行抛丸和脱脂,无磷化和喷塑;其他产品均为金加工,不涉及表面处理。渗氮工艺:工件放入井式预抽真空保护气氛炉内胆中,内胆进行抽真空,抽完真空后冲入氮气,炉内电加热至620℃进行渗氮,最后进行自然冷却后取出工件。上胶烘干、开炼硫化工艺:外购开姆洛克粘胶剂、稀释剂在密闭调胶室进行调胶后在经表面处理后的轮辐上进行涂抹,然后采用天然气加热炉进行烘干(温度55℃)后待用;外购熟橡胶在厂区内无需进行炼胶,但根据工艺需求,如熟橡胶放置时间超过36小时,需要在炼胶机上进行重复开炼。开炼为电加热,控制在80℃左右,开炼后的熟橡胶经切片后与涂胶后的轮辐进行硫化,硫化采用电加热,温度在160℃至180℃之间,硫化后进行手工修边,放入保温箱内。 |
原审批情况为购买已调配好的粘胶剂,在厂区内直接使用,现实际改为外购粘胶剂和稀释剂,在厂区内新增一个密闭调胶室,在调胶室进行调胶后再进行涂胶水,胶水用量不变,废气源强不变,调胶室废气经车间整体收集后与硫化工艺废气、涂胶干燥废气、开炼工艺废气经同一套水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报告核算,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不新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抛丸后清洗废水、表面处理清洗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回用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焊接废气经集风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至少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需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在密闭环境下,经集风收集95%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未被收集的粉尘95%沉降车间后及时清扫回用于生产,5%粉尘无组织排放;喷塑烘干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开炼工艺废气收集后通过至少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硫化工艺废气、涂胶干燥废气部分硫化工艺废气、涂胶干燥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湿式除尘塔+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部分硫化工艺废气经另一套湿式除尘塔+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附壁排烟管道至建筑物屋顶后排放;锅炉燃柴油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烘道燃油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道燃生物质颗粒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1)生产车间配备好弹簧隔声门窗和双层隔声玻璃门窗,生产时保持门窗关闭。 (2)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防震、减振措施。 (3)夜间不得生产。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收集的颗粒物外运填埋处置;废橡胶企业自身回收利用;脱脂剂、磷化剂、粘胶剂废包装材料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新增喷淋废水,抛丸后清洗废水、表面处理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回用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开炼工艺废气、硫化工艺废气、涂胶干燥废气、调胶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引至20m排气筒排放;部分焊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达标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达标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部分焊接废气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TA004)处理达标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滤芯回收装置(TA005、TA006)回收后回用于生产,未被收集的粉尘95%沉降车间后及时清扫回用于生产,剩余5%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烘干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TA007)处理后至屋顶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热水锅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塑烘干固化线烘道天然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塑烘干固化线烘道天然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涂胶烘干线烘道天然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噪声: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高噪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夜间不生产。固废:防尘布袋、废橡胶、收集的颗粒物、塑粉滤芯由******公司回收利用;废金属由******经营部回收利用;废胶、脱脂剂、磷化剂、粘胶剂废包装材料、污泥、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油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泥、废抹布手套过滤纸、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①硫化工艺废气、涂胶干燥废气原环评审批的处理方式为:部分硫化工艺废气、涂胶干燥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湿式除尘塔+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部分硫化工艺废气经另一套湿式除尘塔+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开炼工艺废气原环评审批的处理方式为:收集后通过至少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现实际为硫化工艺废气、涂胶干燥废气、开炼工艺废气、调胶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水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②新增调胶工艺,胶水用量不变,废气源强不变,调胶废气收集后与硫化工艺废气、涂胶干燥废气、开炼工艺废气一并经同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结合监测数据核算,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总量;③燃料改变:燃油常压热水锅炉改为一台天然气热水锅炉,一条喷塑烘干固化线将燃油烘道改成燃天然气烘道,一条喷塑烘干固化线将燃生物质颗粒烘道改成燃天然气烘道,一条涂胶烘干线将燃油烘道改成燃天然气烘道,结合监测数据核算,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④焊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变,原审批为经1套袋式除尘处理后排放,现实际改为1套布袋除尘,1套滤筒除尘,结合监测数据核算,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总量;⑤喷塑粉尘原环评为经脉冲反冲塑粉回收装置回收后回用于生产,未被收集的粉尘95%沉降车间后及时清扫回用于生产,剩余5%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现实际为喷塑粉尘经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后回用于生产,未被收集的粉尘95%沉降车间后及时清扫回用于生产,剩余5%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⑥新增润滑油、切削液、二氧化碳、氩,金加工设备需要用到润滑油和切削液,会产生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泥、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等危废,由******公司处置,二氧化碳、氩用于焊接工艺,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总量。⑦新增喷淋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回用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7936 | 0.816 | 0 | 0 | 0.794 | 0.794 | |
0 | 0.397 | 0.41 | 0 | 0 | 0.397 | 0.397 | |
0 | 0.04 | 0.04 | 0 | 0 | 0.04 | 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1 | 0.122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0412 | 0.347 | 0 | 0 | 0.041 | 0.041 | / |
0 | 0.197 | 0.786 | 0 | 0 | 0.197 | 0.197 | / |
0 | 0.082 | 0.22 | 0 | 0 | 0.082 | 0.08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回用设施 | / | 抛丸后清洗废水、表面处理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收集进入自建废水回用设施后回用,不外排 | 无 | |
2 | 化粪池 |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监测点位置:生活污水排放口19#;监测项目: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监测频次:4次/天,共2天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的排放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的标准限值 | 开炼工艺废气、硫化工艺废气、涂胶干燥废气、调胶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引至20m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水喷淋+活性炭处理设施前测试断面15#~16#;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硫化氢、二甲苯、三氯乙烯、臭气浓度;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 | |
2 | 布袋除尘器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部分焊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达标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前测试断面5#~6#;监测项目:颗粒物;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 | |
3 | 布袋除尘器 | DB33/ 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达标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前测试断面9#~10#;监测项目:颗粒物;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 | |
4 | 滤筒除尘器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部分焊接废气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TA004)处理达标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滤筒处理设施后测试断面7#~8#;监测项目:颗粒物;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 | |
5 | 油烟净化器 |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TA007)处理后排放 | 监测点位: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后测试断面18#,监测项目:油烟废气,监测频次:5次/天,共2天 | |
6 | 滤芯回收装置 |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喷塑粉尘经滤芯回收装置(TA005、TA006)回收后回用于生产,未被收集的粉尘95%沉降车间后及时清扫回用于生产,剩余5%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1#、下风向2#~4#,监测项目:颗粒物,监测频次:4次/天,共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通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点位:厂界20#~23#,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频次:1次/天,共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收集的颗粒物外运填埋处置,废橡胶企业自身回收利用,脱脂剂、磷化剂、粘胶剂废包装材料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防尘布袋、废橡胶、收集的颗粒物、塑粉滤芯由******公司回收利用;废金属由******经营部回收利用;废胶、脱脂剂、磷化剂、粘胶剂废包装材料、污泥、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泥、废抹布手套过滤纸、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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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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