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万吨特种改性工程塑料项目(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04MA27GC824G | 建设单位法人:翁凯敏 |
魏高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区**街道陈庄西路688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万吨特种改性工程塑料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街道陈庄西路688 号 |
经度:120.04949 纬度: 32.4953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4 |
泰环审(**)〔2024〕0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5000 | 运营单位名称:固合工程****公司 |
****1204MA27GC82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固合工程****公司 |
****1204MA27GC82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100MA8NPRUQ6J | 竣工时间:2024-05-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tzhjxx.com/index.as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0000 吨特种改性工程塑料 | 实际建设情况:3000 吨特种改性工程塑料 |
原审批规模为:年产特种改性工程塑料 1 万吨,目前项目一阶段(年产特种改性工程塑料三千吨)已建成投产,一阶段总投资 2000 万元。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设备、原料、生产规模、车间布局等与原环评相比,未超出环评量,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配料、混料——投料——捏合、熔融挤出——拉条冷却——风干——切粒——筛分——成品均化——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混料——投料——捏合、熔融挤出——拉条冷却——风干——切粒——筛分——成品均化——检验/包装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文丘里喷淋废水经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在近期接****处理厂进一步深化处理;****开发区****处理厂建****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深化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处理厂深化处理。 从废气产生源头进行控制,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投料粉尘和捏合-熔融挤出废气。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由20m高排气简(1#)排放;捏合-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文丘里+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由20m高排气简(2#)排放;其他未被收集捕获的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烷计)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限值;丙烯腈、酚类、氯 苯类、乙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执 行《恶奥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本项目废包装袋、收集尘、边角料、不合格品、废RO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规范 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和贮存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废量≥10吨/a,根据《**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相关要求,应纳入危废重点源管理,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规范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和贮存设施,建立危废仓库,同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文丘里喷淋废水经处理与纯水制备废水达标后接****处理厂深化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处理厂深化处理。 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投料粉尘以及捏合、熔融挤出废气。项目二楼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一楼颗粒物预混均为大颗粒,基本无粉尘产生,生产过程中采取料桶密闭等操作,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无组织排放;捏合、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不会产生有机物热解废气,会有部分游离单体以及其它杂质挥发,形成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捏合、熔融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文丘里+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投料、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标准。捏合、熔融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能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标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按照要求建立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都得到妥善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尘、边角料和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外售,废RO反渗透膜暂存厂区,厂家回收再利用,筛分产生的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污泥、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区环卫部门处置。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你单位应提醒相关部门今后该范围内不得规划、**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主动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并做到持证、按证排污。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牌,并按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扩建项目为“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3塑料制品业292”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项目一阶段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特种改性工程塑料的规模,为登记管理。 企业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 建设单位废气及固废暂存场所都规范设置了标志牌。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537.3 | 0 | 0 | 0 | 537.3 | 537.3 | |
0 | 0.1449 | 0 | 0 | 0 | 0.145 | 0.145 | |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0024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168 | 0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8 | 0 | 0 | 0 | 0.08 | 0.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化粪池 | 2024.6.25-2024.6.26 对污水接管口进行监测 | |
2 | 絮凝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絮凝沉淀池 | 2024.6.25-2024.6.26 对污水接管口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滤筒除尘器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 滤筒除尘器 | 2024.6.25-2024.6.26 对排气筒DA001进行监测 | |
2 | 文丘里+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文丘里+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2024.6.25-2024.6.26 对排气筒DA002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 2024.6.25-2024.6.26 对厂界四周进行噪声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本项目废包装袋、收集尘、边角料、不合格品、废RO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规范 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和贮存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废量≥10吨/a,根据《**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相关要求,应纳入危废重点源管理,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规范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和贮存设施,建立危废仓库,同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按照要求建立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都得到妥善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尘、边角料和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外售,废RO反渗透膜暂存厂区,厂家回收再利用,筛分产生的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污泥、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区环卫部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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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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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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