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鞋业厂房公开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m2) | 挂牌年租金 (元) | 交易保证金 (元) | 租期 | 用途 | 现状 |
**区**路198****鞋业厂房) | 10949 | ****908.4 | 610954.2 | 5年 | 临时经营 | 框架结构,水电齐全 |
以上租赁标的房屋现状租赁,租金半年付。免租装修期6个月。第二年起租金涨幅按上一年CPI物价消费指数调整,当CPI为负时,租金同上一年租金标准。
二、承租人资格和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原承租****酒店、幼儿园,并投资对消防系统、供电系统、给排水、电梯等进行了维修和改造,对房屋进行了整体装修。意向承租人须自行与原承租人就相关费用承担、经济补偿、标的移交等事项协商一致。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四、租赁须知
1.公告期: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 2024年10月11日17 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 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首期房屋租金,并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照《合同》条款直接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合同内容以出租人相关规定为准)。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
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经理 139****7020 张经理 181****5161
联系电话:0931-****288
地 址:**市**区**路 87 号中广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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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