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委托****对****废旧**循环再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废旧**循环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部令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旧**循环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办事处312国道北侧静脉产业园003号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20000平方米,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年处理20000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生产线一条和年处置22000吨废电路板综合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徐亚明
联系电话:155****5757
通信地址:**省**市****开发区静脉产业园003号(312国道北侧原三分厂)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157****1231
邮箱:****@qq.com
通信地址:**省****原区博体路1号**报业大厦B座16层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发布单位:****
2024年9月25日
我公司已委托****对****废旧**循环再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废旧**循环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部令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旧**循环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办事处312国道北侧静脉产业园003号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20000平方米,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年处理20000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生产线一条和年处置22000吨废电路板综合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徐亚明
联系电话:155****5757
通信地址:**省**市****开发区静脉产业园003号(312国道北侧原三分厂)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157****1231
邮箱:****@qq.com
通信地址:**省****原区博体路1号**报业大厦B座16层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发布单位:****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