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20千伏绿湾输变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90883M | 建设单位法人:郑宇 |
陈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大道中1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20千伏绿湾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开发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5 |
惠市环建〔202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324 |
25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90883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凯环境****公司 |
914********977737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4K3MAF5F | 竣工时间:2024-05-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559.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变电站工程 ①**220kV****电站,采用户外布置,本期**2×240MVA主变,220kV出线6回,110kV出线6回。 ②本期在对侧220kV****电站站内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 (2)220kV线路工程 ①**220kV绿湾至铁涌双回架空线路,线路长约2×44.5km。 ②**220kV霞涌至联丰双回线路解口入绿湾站线路,形成220kV绿湾至霞涌、至联丰各2回线路,线路长约2×1.7km+2×1.8km。 (3)110kV线路工程 ①**110kV绿湾站T接联名甲乙线双回线路,线路长约2×9.4km,其中架空线路长约2×9.2km,电缆线路长约2×0.2km。 ②**110kV绿湾站至千帆站双T**站、苏埔站线路,**110kV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0.9km,**110kV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0.2+0.6+0.6+0.2+0.6+0.8)km。 ③**110kV绿湾站至千帆站双T官溪站线路,**110kV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8km,**110kV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0.2+2.0+0.2+0.6)km。 | 实际建设情况:(1)变电站工程 ①**220kV****电站,采用户外布置(主变户外布置,GIS户内布置),本期**2×240MVA主变,220kV出线6回,110kV出线6回。 ②本期在对侧220kV****电站站内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 (2)220kV线路工程 ①**220kV绿铁甲乙线,线路全长约2×41.8km+0.1km。 ②**220kV霞涌至联丰双回线路解口入绿湾站线路,形成220kV霞绿甲乙线、220kV绿联甲乙线,**架空线路分别长约2×1.6km、2×1.6km。 (3)110kV线路工程 ①**110kV绿湾站T接联名甲乙线双回线路,形成110kV联湾甲乙线,**线路全长约2×9.2km,其中**架空线路长约2×9.0km,**电缆线路长约2×0.2km。 ②**110kV绿湾站至千帆站双T**站、苏埔站线路,形成110kV绿千甲丙线、110kV绿千甲丙线-2T苏埔支线、110kV绿千甲丙线-2T**支线,**线路全长约2×3.0km,其中**架空线路长约2×1.0km,**电缆线路长约2×(0.2+0.6+0.6+0.2+0.1+0.3)km。 ③**110kV绿湾站至千帆站双T官溪站线路,形成110kV绿千乙丁线、110kV绿千乙丁线-2T官溪支线,**电缆线路长约2×(3.8+0.2+0.1)km。 |
线路经优化调整后,路径长度略有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线路经优化调整后,220kV绿铁甲乙线、110kV联湾甲乙线部分段利用500kV太崇乙线、500kV太崇甲线四回路杆塔备用回路挂线,因此,线路路径走向略有偏移,但最大偏移量未超过500m;同时为进一步保障石化区供电安全,结合石化区东部和产业拓展区地下管廊项目建设,将原110kV绿湾站至千帆站双T官溪站线路全部改为地下电缆敷设,同时利用石化区东部和产业拓展区地下管廊敷设,因此,线路路径走向略有偏移,但最大偏移量未超过500m,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防止进入周围水体:为防止主变事故漏油的情况下,变电站内设置主变事故油池,一旦发生事故,变压器油将先排入集油坑,再进入事故油池。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建立了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变电站内建立有完善的事故应急报警系统,确保发生风险事故时,能及时启动报警系统,变电站值守人员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电站内设有一座事故油池(容积为168m3),一旦发生事故产生漏油将及时处理,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交由湛****公司妥善处理。工程运行至今尚未产生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防止进入周围水体:为防止主变事故漏油的情况下,变电站内设置主变事故油池,一旦发生事故,变压器油将先排入集油坑,再进入事故油池 | 建设单位建立了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变电站内建立有完善的事故应急报警系统,确保发生风险事故时,能及时启动报警系统,变电站值守人员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电站内设有一座事故油池(容积为168m3),一旦发生事故产生漏油将及时处理,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交由湛****公司妥善处理。工程运行至今尚未产生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期在对侧220kV****电站站内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期在对侧220kV****电站站内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部分线路穿越《**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中的生态严****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在严控区和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弃土场、牵张场和施工营地,线路塔基建设应该远离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施工期各类污废水的排放,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塔基施工废水等,防止施工期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施工完成后,须做好临时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本工程**线路穿越了原《**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中的生态严格控制区,经政策调整后,原穿越段生态严格控制区优化整合为生态保护红线,即本工程验收阶段穿越了新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同时本工程******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根据本次验收调查核实,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降低了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水土流失的现象,未发生有因不当施工导致污染水源保护区水体水质的现象;建设单位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落实相关生态保护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线路塔基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迹地,在塔基下方设置了排水沟,并因地制宜地栽种了绿化植被,现场调查发现地貌恢复、绿化恢复效果良好。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应落实有效的防工频电场、磁场强度措施,减少对公众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行过程工频电场强度不得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得大于100μT;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的电场强度远小于4000V/m,磁感应强度远小于100μT标准限值不对公众产生不良影响;主变设置在站区中部,同时选用了符合标准的低噪声主变,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中2类标准要求。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