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财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商贸城2栋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9日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财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3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开展**区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5年度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及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服务时限内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经采购人评审后,出具最终的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根据《**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发〔2020〕8号)要求,结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实施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选取10个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选取2023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的10个重点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选取10个部门开展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纳入2025年年初预算,区本级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开展全覆盖审核,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三)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采购人及《**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6〕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评价的方案设计、指标设置、资料搜集、培训、现场评价、社会调查、分析整理、报告撰写等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研究工作、谋求对策,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报告严谨,客观评价成效,如实反映问题,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整体质量进一步提升;独立开展绩效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真正体现群众满意导向,具体要做到评价主体独立、评价标准独立、评价过程独立,将干扰评价独立性的外界因素降到最低;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采取现场核验、逻辑分析、同类数据比较等方法核实数据,为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夯实数据基础;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并提出改进完善的举措建议,确保评价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在规定时限内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服务事项;出具的成果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相****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四)服务进度要求
2024年10月20日前严格按照《**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6〕39号)及采购人进度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提交绩效评价报告(评审稿),通过采购人评审后,出具最终的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2024年11月30日前出具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并提交采购人;按采购人要求开展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
1.按采购人要求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及绩效评价报告,出具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审稿)及绩效评价报告(评审稿)应真实、客观、公正。经采购人评审后出具最终的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总报告及分项报告),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出具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及评价报告评审评分情况,运用于供应商绩效评价业务的费用支付;2.按采购人要求开展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的,对供应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服务在评审时对供应商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其参加磋商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入库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且未在该平台上查询到不良行为记录。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前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
(10)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11)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5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开/评标室(****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9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开/评标室(****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市****商贸城2栋1单元2楼)现场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件****公司邮箱(****@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公司项目联系人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银行转账的,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公司**前卫支行;
账号:906********0506744。
4.供应商以其他方式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请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办理。
(三)响应文件提交
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及经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扫描件1份(U盘,视供应商需求U盘可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路202号
联系方式:088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联系方式:134****0320/187****0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李正浩
电 话:134****0320/187****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