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年产10GW-N型高效电池片、10GW****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9-25 | ||
有效性: | 有效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9月26日- 2024年10月8日。 联系电话(传真):0562-****107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木鱼山大道666号,****政府****管理中心三层 联 系 人:****分局环评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0GW-N型高效电池片、10GW****基地项目 | **狮子山高新区铜井东路 | 沐邦新****公司 | ******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狮子山高新区铜井东路,占地面积约253408.7m2,建筑面积约195309.16m2,总投资约5388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87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电池车间、切片车间、动力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安装制绒清洗、硼扩散、去BSG+碱抛光清洗、PE-POLY、去PSG+RCA、正背镀、烧结丝网印刷、切片机、分选机、插片清洗机、自动化流水线设备及相应辅助配套设施等全自动化生产设备,建成年产高效光伏电池片10GW、切片10GW的生产能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作业时间,设置隔声屏障等,施工场界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定期洒水抑尘、砂石渣土等物料密闭运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施工废水、扬尘、固废等污染环境。《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不得开工建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制。必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重复利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管网。生产废水必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浓碱废水、稀碱废水、浓酸废水、稀酸废水及废气处理废水(除高氨废水外****处理站三级除氟系统处理,高氨废水采取蒸氨处理后形成20%氨水(作为副产品外售);切片工艺废水、生产区生活污水及保洁废水等接入生化系统进行处理后与清净下水混合纳管至狮子山高****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进一步深度处理;辅助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入狮子山高****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除氟系统处理工艺为“调节池+一级除氟反应池+一级除氟沉淀池+二级除氟反应池+二级除氟沉淀池+三级除氟反应池+三级除氟沉淀池+排水池”;生化系统工艺为“调节池+磁混凝沉淀+UASB+水解酸化+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出水池”,生化系统设计处理能力4800t/d、除氟系统设计处理能力16800t/d。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 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及狮子山高****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接管标准。在狮子山高****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未建成并稳定运行前,本项目不得运营投产。同时必须安装流量、PH值、氟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3.严格落实并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必须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确保消防及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量。若废气处理效果不佳、不能稳定达标,须采取更高效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电池片生产及储运过程中废气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电池片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切片生产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相关限值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及**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NOx浓度≤50mg/m3)。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生产车间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一般固废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化再利用;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健全外销外售及危废处置台账。同时,必须规范化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方案,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并加强重点防渗区域日常维护,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8.总量控制:颗粒物排放量≤1.207吨/年;NOx≤0.522吨/年(一般排放口);COD、氨氮(一般排放口****处理厂总量控制,不单独申请总量。根据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本项目主要排放口SO2≤0.295吨/年;NOx≤0.894吨/年需排污权交易获取,未交易获取前主要排放口及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 建设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范和文件要求采取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