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4根排气筒。脱水炉、固化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配套低氮燃烧系统,脱水炉燃气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固化炉燃气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喷淋+迷宫格+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经“滤芯式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行业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林格曼黑度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VOCs、粉尘治理,厂界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3立方米/****处理站1座,采用“斜板隔油+溶气气浮+A/O+二沉”的污水处理工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滤筒、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废原料包装收集后集中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迷宫格废纸盒、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