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3年12月22****环境局****分局《关于****1万吨/年食品级活性炭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东分建审[2023]56号)。
我公司1万吨/年食品级活性炭再生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4年9月25日全部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西五路与**路交叉口往西300米**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3****7015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区西五路与**路交叉口往西300米**。项目为**5地3124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购置2套预处理设名,2件炭再生主机设备,1套包装机、1台真空上料机、1台缝包机,1套传送皮带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粉末再生活性炭7000吨。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审批意见组织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种类与格,本项目原材料主要以食品企业在精制(脱色)过程中产生的饱和活性炭为原料,活性炭必须经过鉴别确定为一般固废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活性炭作为原料。
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预处理后,****处理厂处理;冷却废水收集后用于生产车间地面抑尘,不外排。
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必须在密闭仓库内储存,不得在车间内堆放、晾晒;原料库设置微负压系统,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投料仓上方设置集气罩,投料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简排放;烘干废气、活化发气、活化装置燃烧液化天然气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后,经15m高排气简(DA002)排放;筛分和包装环节均密闭,无粉生排放,若因密封不或其它原因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时,必须采取有效收集、除生措施处理进行有组织排放要积极探索清洁生产工艺,从各生产环节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整个生产车间保持整洁,无物料散落、无扬尘,确保车间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噪声:设备生产噪声经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管理台账,实现固体物分类收集、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要安排专人收集,实行危险废物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分类收集与临时储存,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降级外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收集后厂家回收;磁选过程产生的废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1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