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纯电动公交车更新动力电池项目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预算金额(单价):5万元/台 1.5采购需求(详见法定媒体公告附件):纯电动公交车更新动力电池,预计100台。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到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车辆动力电池的更新与调试。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提供承诺函。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本次退役废旧动力电池须同时进行回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与工信部白名单企业签订回收**协议;(或投标人自身为工信部白名单企业)。◆提供回收**协议、且回收单位在白名单企业截图(自身为工信部白名单企业的仅提供白名单企业截图)。 与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工信部白名单”)之一的任一企业的**协议。 注:为便于核查,工信部白名单企业附在《招标文件》中,各投标人认真核实,若**的相关企业名称与企业名单中的名称不一致、名称有变更时,需附变更的证明材料。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识;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3.3方式:现场或网上 3.3.1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以明确当事人身份):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5 提示: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联系通知电话。潜在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本项目可能发布的变更、延期等网上公告(公告网址详见本章第6条)。 基于本项目对投标人联系通知电话不作要求,投标人将自行承担遗漏公告内容的风险及责任。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09时00分(**时间) 4. 2地点:****开标厅(**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一楼)。 5.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09时00分(**时间) 5.2地点:****开标厅(**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一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 “”、“**招标采购网http://www.****.com” (如有变更延期等,请登录首页点击“变更通知”栏及时查询。)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文明大道与**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 董** 联系方式:158****7299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 聂光辉 联系方式:0372-****981、****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983 ****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