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4
****环境局2024年9月24日拟作出****废旧电池回收储运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216****环境局环****管理科)
传 真:0936-****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东北郊盛和路6****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 ****废旧电池回收储运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9月24日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天露再生**回收市场内 | ||
建设单位 | **** | 环评编制单位 | **聚****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收集、贮存废铅酸电池2000吨、废电路板20吨,****公司原有空置库房,改造为废铅酸电池贮存库和废电路板贮存库,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公辅工程等。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0.6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30.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破损废铅酸电池电解液挥发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排气系统收集后,采取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二)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与废劳保用****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碱液在危废暂存间(15m2)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做好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园区污水管网;****园区集中供水,不得违规取用水;冬季生活供暖采用电采暖。贮存库房、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进行建设,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落实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要求,监测报告存档备查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移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