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包医疗设备比价项目(二次)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25包医疗设备比价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分包方案 | 是否配备试剂耗材 |
1 | 血氨分析仪 | 1 | 9 | 9 | 第7包 | / |
2 | 脑电图仪 | 1 | 9.8 | 9.8 | 第9包 | / |
3 | 肺功能仪 | 1 | 9.5 | 9.5 | 第10包 | / |
4 | 气压止血带 | 2 | 4.5 | 9 | 第11包 | / |
5 | 掌上超声 | 1 | 9.8 | 9.8 | 第22包 | / |
合计 | 6 | 47.1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任意一包或者几包进行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生产备货(含首次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发运到位总时间不超过3个月。 5.交货地点具体信息另行提供。 6.本项目每包单独报价,各包均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
详细参数要求见附件1。
四、项目要求
(一)售后服务
1.提供2年免费质量保修期,保修期内设备出现任何问题必须2小时响应,24小时到场予以解决,规定时间内无法排除故障,乙方须提供备用机。
2.设备若需连接院内LIS、PACS等信息系统,乙方无条件配合,产生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输液泵、注射泵、除颤仪、高频电刀、麻醉机、呼吸机、天平、体重秤等需计量质控的设备,在设备安装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包括交装培训、安装服务、试运行指导服务;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备安装,安装完毕后提供详细的中文技术文档,同时提供跟产培训。
5.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以技术参数中的质保期要求为准)。超出质量保修期后维修、保养等服务以及零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6.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由成交单位设计或设备缺陷引起的故障,成交单位应立即修改方案并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修期内,因货物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服务;超过质量保修期的维修、保养等服务以及零(部)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7.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偿更换。质保期满后,招标方有权自由选择维修单位,如委托给成交人,成交人不得借故推诿,且维修费须优于市场价格。
8.提供的产品要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以及其他的详细技术资料、标配随装工具和备件、维修线路图等(如有或视情提供)。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合同中另行明确。
2.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需求科室指定)。
3.交货方式:由成交人自行办理货物的运输等事宜,运输方式自定,货物送达后,开机试运行正常后验收。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承担。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成交方成交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包含货款、利润、税金、装卸载费、运杂费、安装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相应的不可预测风险等一切费用。
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换。
五、供应商遴选方式
该项目采用直接面向市场比价方式组织,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填写附件2
附件2.docx,按比价公告中明确的时间、地点现场提交资料(无需报名),比价小组审查资格性要求(详见资格性审查要求)、技术参数响应(填写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售后服务要求响应等内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照最低价原则(1次报价)确定成交结果并现场告知报价供应商。对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的,增加报价轮次。(请认真填写比价资料,不允许供应商现场补正)
六、比价时间及地点
1.提交资料及签到时间:2024年9月30日08:30-09:00;
2.比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09:00;
3.比价地点:**省**市**区南滨河中路333号科技办公楼7楼会议室。
七、比价资料
比价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模板见附件2,比价文件1份与报价单1份,分开装订):
(一)资格性审查要求:
1.报名登记表;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影印件);
3.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法定代表人参加之外,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9.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0.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1.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者其**(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产品销售商(代理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无效。授权书须在授权书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
12.售后服务承诺书;
13.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提供设备彩页)。
(二)报价要求:报价单(单独装订)。
八、本项目相关信息在**经济信息网发布。
九、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助理
电话:0931-****104、09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