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充电场站创新产品代工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充电场站创新产品代工框架招标 ,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为进****公司在电动汽车产业服务链的布局,配合实施****公司在汽车充电业务领域的战略部署,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充电场站产品,拟开展****2024年充电场站创新产品代工框架招标。
2.2招标范围:
1)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单价报价在单价最高限价及以下为有效报价。
3)根据中标单价和服务期内的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
4)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3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5)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3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6)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期限为12个月。在**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7)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8)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中标比例(%)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储充全液冷充电设备(V2G) | 500 | 1 | 1 | 标包1 | 500 | 78 | 100 | / | / |
2 | 车网互动控制模块 | 100 | 1 | 1 | 标包1 | 100 | 0.31 | 100 | / | / |
3 | 充电场站智能监测终端 | 900 | 1 | 1 | 标包1 | 900 | 1.77 | 100 | / | / |
4 | 充电场站专用地锁 | 50 | 1 | 1 | 标包1 | 50 | 0.64 | 100 | / | / |
5 | 电鸿及欧标充电桩 | 3000 | 1 | 1 | 标包1 | 3000 | 7.3281 | 100 |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3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4 | 投标人必须具备批量生产供应该项目下单一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采购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6 | 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7 |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的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
8 | 如标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材料,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材料的商务资格及技术要求方可视为满足此包的资格要求。 |
9 | 在中国****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储充全液冷充电设备(V2G),车网互动控制模块,充电场站智能监测终端,充电场站专用地锁,电鸿及欧标充电桩 |
2 | 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具有标的物相关的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 | 储充全液冷充电设备(V2G),车网互动控制模块,充电场站智能监测终端,充电场站专用地锁 |
3 | 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具有充电桩的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 | 电鸿及欧标充电桩 |
4 | 交流充电桩: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7kW交流充电桩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的规定。 | 电鸿及欧标充电桩 |
5 | 15kW-360kW一体式非车载直流充电机: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该功率段某一功率等级非车载直流充电机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 电鸿及欧标充电桩 |
6 | 120kW-600kW分体式非车载直流充电机: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该功率段某一功率等级非车载直流充电机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 电鸿及欧标充电桩 |
7 | 7kW交流充电桩(欧标)具有CE产品认证证书,40-240kW直流充电机(欧标)提供该功率段某一功率等级直流充电机的CE产品认证证书。 | 电鸿及欧标充电桩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5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09月30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9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于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到期自动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csg.cn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集团****公司****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020-****3617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csg.cn
10.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17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00100转2
12.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3.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盖章位置】
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