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黄州区堵城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796906L | 建设单位法人:陈贤寿 |
夏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堵城镇团黄大道7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23-Q8423-乡镇卫生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堵城镇团黄大道76号 |
经度:114.****23859 纬度: 30.****5341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23 |
黄环审〔2021〕1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09-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4********796906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4********796906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C1UEK33A | 竣工时间:2000-12-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105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床位35张 | 实际建设情况:床位35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办公、就诊、治疗、住院 | 实际建设情况:办公、就诊、治疗、住院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医疗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所在位置通风良好,****处理站为地埋式,加强绿化,加强管理。 3、噪声:设备加减震垫、车间隔音、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转运处置,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医疗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所在位置通风良好,****处理站为地埋式,加强绿化,加强管理。 3、噪声:合理布置厂内生产车间及内部设备的位置,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黄****公司)处理,不随意外排。 |
1、变动情况:污水处理站消毒工艺由二氧化氯变为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30吨/d变为15吨/d。 2、变动原因:根据院里实际运营情况,污水处理站消毒用次氯酸钠及处理能力为15吨/d,可满足院里废水处置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4383 | 0 | 0 | 0 | 0.438 | 0.438 | |
0 | 0.285 | 0.328 | 0 | 0 | 0.285 | 0.285 | |
0 | 0.028 | 0.033 | 0 | 0 | 0.028 | 0.02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处理)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处理厂接管标准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处理) | 污水处理站进口废水中pH排放浓度范围值为7.3~7.5,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29mg/L、7.6mg/L、27mg/L、7.94mg/L和2800MPN/L,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排放浓度范围值为7.1~7.2,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21mg/L、5.3mg/L、18mg/L、2.51mg/L和140MPN/L,其处理效率分别为27.6%、30.3%、33.3%、68.4%和95.0%。出口总余氯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为2.28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强通风和绿化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 ****处理站,所在位置通风良好,加强绿化,加强管理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09mg/m3,硫化氢未检出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墙体、绿化隔声降噪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 合理布置厂内生产车间及内部设备的位置,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该项目厂界西侧外1m处昼间最大值为62dB,夜间最大值为53dB,噪声均满足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要求(昼间:70dB、夜间:55dB);厂界东、南、北侧外1m处昼间最大值为52dB,夜间最大值为48dB,噪声均满足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应严格按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妥善处理送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应实行分类和包装。医疗固体废物收集后应有专门封闭式暂存场所,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储存方法执行,并做好警示、标识等工作,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不得与其他固废、生活垃圾混装和处置,按要求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问,强化医疗废物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暂存、转运管理,不得在暂存、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 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危险废物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泥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医疗固体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储存方法执行,并做好警示、标识等工作,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不得与其他固废、生活垃圾混装和处置,按要求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问,强化医疗废物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暂存、转运管理,不得在暂存、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控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处理站旁应设应急事故池,****处理站调节池连接,防止污水处理设施失效,临时暂存污水。加强院内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物品管理,严防氧气、二氧化氯等危险物品泄漏、爆炸等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项目投入运营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严格辐射管理,防止辐射污染,设备中含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应另行开展环评工作,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 企业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院区制定了物品储存规范,同时加强应急设施维护保养。现院区正在编制院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后期编制****管理部门备案,院区后期也将定期加强演练。同时院区正在计划建设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处理站西侧旁花坛处,****处理站调节池连接,防止污水处理设施失效,可临时暂存污水。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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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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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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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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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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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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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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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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