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东乡村民委员会北高镇东乡村照明路灯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高镇**村照明路灯工程 | ||
品目 |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荔**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16:4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金枝、陈剑雄、郑良建 | ||
总成交金额 | ¥27.9435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颜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960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荔**北高镇**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138****11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荔******广场A栋二楼2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颜女士/159****9601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北高镇**村照明路灯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月塘镇坂尾小区678号
中标(成交)金额:27.****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北高镇**村照明路灯工程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金枝、陈剑雄、郑良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服代理务费。招标代理费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按以下标准的50%计算收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1.0%计算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39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荔**北高镇**村
联系方式:陈先生/138****1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荔******广场A栋二楼207
联系方式:颜女士/159****9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女士
电 话: 159****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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