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港燃气门站及综合服务基地项目(不含中海油分输站)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1114577 | 建设单位法人:张谦 |
于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科技园新塘商务园7-5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临港燃****基地项目(不含中海油分输站)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94-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511-D4511-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市**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河道536号 |
经度:117.71257 纬度: 38.9520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5-21 |
津滨临环保许可表〔2013〕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4-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325.115 |
67.5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111457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1114577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111MA05L4ME16 | 竣工时间:2024-06-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hownews.asp?title=BA id=123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中海油分输站一期工程、燃气集团门站一期工程,中海油分输站输送天然气25.9×108Nm3/a,燃气集团门站调压能力60万Nm3/h;二期****中心、中海油分输站二期工程、燃气集团门站二期工程,二期建成后中海油分输站输送天然气能力达到90×108Nm3/a,燃气集团门站调压能力达到187万Nm3/h。 | 实际建设情况:分两期建设,****集团门站一期工程,燃气集团门站调压能力60万Nm3/h;****集团门站二期工程,****集团门站调压能力基本达到187万Nm3/h。 |
取消****中心,故抢修综合用房、抢修附属用房(内设食堂、浴室等)均未建设。另因产权及责任划分问题,中海油分输站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上游中海油临港分输站的NG气源由进站管线通过进气阀接入门站,经过计量、调压后通过出站阀门接到出站管线,实现向外供气。其中黄港高压管线及“113”气源管线进站部分设置过滤器,该过滤器需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过滤器(S1)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出站管线中,去往临港经济区管线在出站阀门前设有1套加臭系统,配置两台隔膜式柱塞加药泵,一开一备。加臭剂选用四氢噻吩(THT),加臭标准按20mg/m3,可通过频率设置保证燃气流量在最大与最小范围内,都能保持加臭剂浓度均匀稳定。在系统超压、事故状态下或站场检修过程中会外排少量天然气(G4),燃气集团门站的天然气经门站放散区的放空管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上游中海油临港分输站的NG气源由进站管线通过进气阀接入门站,经过计量、调压后通过出站阀门接到出站管线,实现向外供气。其中黄港高压管线及“113”气源管线进站部分设置过滤器,该过滤器需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过滤器(S1)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出站管线中,去往临港经济区管线在出站阀门前设有1套加臭系统,配置两台隔膜式柱塞加药泵,一开一备。加臭剂选用四氢噻吩(THT),加臭标准按20mg/m3,可通过频率设置保证燃气流量在最大与最小范围内,都能保持加臭剂浓度均匀稳定。在系统超压、事故状态下或站场检修过程中会外排少量天然气(G4),燃气集团门站的天然气经门站放散区的放空管外排。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真空相变加热炉燃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加热炉自带的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直燃机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安装食堂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75%,油烟排放浓度不大于2.0mg/m3,油烟经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集中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隔油池处理后,与软水系统尾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固废:废过滤器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真空相变加热炉位于加热装置区,此区域属于中海油分输站区域,****仅为其提供****集团门站的上游气源,不负责实际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 (2)取消****中心,故不再购置安装配套的燃气直燃机。 (3)取消建设食堂,故不再购置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废水:本项目仅涉及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由污水总排口排入临****处理厂进行处理,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水排放口水质达标。(食堂未建设故不产生食堂废水;中海油分输站内所产生的软水系统尾水及生活污水单独排放) 噪声: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噪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达标。 固废:做好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废过滤器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真空相变加热炉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燃气直燃机与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因实际不再需要,故未购置。不产生食堂废水,软水系统尾水为中海油分输站加热装置区产生,本项目仅涉及生活污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危害。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平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已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正在履行备案手续。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99 | 0 | 0 | 0 | 0.02 | 0.02 | |
0 | 0.0085 | 0.156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004 | 0.013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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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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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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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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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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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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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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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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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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