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蜀经开电商园雨污水管网改造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14
蜀经开电商园雨污水管网改造答疑公告
“蜀经开电商园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问:投标人具有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工程EPCO项目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包含市政给水排水管道管网施工,且市政给水排水管道管网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1100 万元,请问此类型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认定要求
答:工程内容包含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雨污管网改造(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分流)工程施工内容则满足,否则不满足。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开发区**路(7#研发楼)203室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张曦曦
电 话:0551-****9534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7400
****
2024年9月25日
原项目名称:蜀经开电商园雨污水管网改造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14
蜀经开电商园雨污水管网改造变更公告
“蜀经开电商园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编号:****)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2.1条款中“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6天”现变更为:“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
2、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3.5条款管理人员考勤等违约责任中删除“景观专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开发区**路(7#研发楼)203室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张曦曦
电 话:0551-****9534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7400
****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