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综合楼车牌识别一卡通系统项目2024年9月20日唱价,并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纸质应答),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应答报价(不含税,元) | 72920.00 | 73800.00 |
增值税税率 | 13% | 13% |
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 满足 | 满足 |
拟中选份额 | 100% | - |
本项目应答人被否决的情况如下:
**盛世****公司: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例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车牌识别、一卡通系统等销售或安装维修案例)”的要求。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9-28 18:00。公示期内,如对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
2024年9月25日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 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