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娘娘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段深部(+18m至-12m)产生剥离**拍卖 |
转让起始价 | 555万元(设有保留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9月25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8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10月9日10:00至2024年10月9日10:30止(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现采矿权人:****公司;地址:**省**石杨镇金城村;矿山名称:**省****-娘娘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经济类型:****公司;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原采矿权证有效期限:贰拾年自2014年1月28日至2034年1月28日;此次拍卖标的盘景水泥**矿段深部**剥离物约174.77万吨,起拍价555万元,竞买保证金166万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以上标的信息均摘自委托人提供的《**省****-娘娘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段深部+18m-12m新增**储量含剥离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兴地矿评报字(2024)第004号。公告公示的数量质量品类仅供参考,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对拍卖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上述报告请携单位介绍信至代理机构处查阅)。代理机构对其质量、数量等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质量、数量以及真伪等)承担责任;代理机构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物所作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等均供竞买人参考,若与标的物实际情况不一致,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等,且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勘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做好尽职调查,如因非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4、涉及砂石运输、堆放场地、道路使用、供水、供电等事宜,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行协调解决。 5、买受人应根据《**省****-娘娘山水泥用石灰岩矿深部**整合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设定年度开采计划进行接收剥离物,由采矿权人****公司负责采挖,买受人负责向采矿权人按当年市场价格支付相关采挖机械费用等。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9月25日 |
公告期 |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竞买人须自******所在地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拍卖剥离**的现状及开挖外部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2、由于剥离**勘查程度有限,且剥离**处置为高风险投资,本次委托人所提供的《**省****-娘娘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段深部+18m-12m新增**储量含剥离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有关拍卖介绍类文件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对实际可采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在参与拍卖竞价前,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若对估算报告中的剥离**量存疑可在开拍前自行委托相关测绘单位重新勘探,一旦竞得并成为买受人,不得以《**省****-娘娘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段深部+18m-12m新增**储量含剥离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有关拍卖文件中承载的剥离**的质量、数量与实际不符、挖除条件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工期等要求。 3、因受法律法规、相关规划、产业政策调整及其他因素等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开采审核审批,环评审批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等因素),导致买受人无法开展场地开采施工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予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4、买受人应严格按照《**省****-娘娘山水泥用石灰岩矿深部**整合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制定的技术指标要求,组织开采、运输、清运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要求。不得超量开采,一经发现,委托人及相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超挖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5、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拒不履行买受人义务的或办理移交过程中致使违约的,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款、佣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如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再次拍卖的竞买。 6、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成交后六个月后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7、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8日17:30止。 2、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前,****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现金缴款,不得由他人代为缴付。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意向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4、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自成交当日开始7个工作日内由******管理局统一全额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全部款项缴纳手续,经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确认无违约行为后,由******管理局退还。 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拍卖成交价款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此次拍卖佣金为30000元,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户名:****,开户银行:****银行雨**路支行,账号:200********110****00018)买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局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违约金优先支付此次拍卖佣金)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委员会****法院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拒不履行付款等买受人义务的或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致使违约的,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竞买标的,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款不予退还! |
交易方式 | 1、本次采用有底价(设有保留价)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拍卖会将于2024年10月9日10:00,****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此次项目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拍卖会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对所提供授权手续负全部责任。 3、意向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③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被列入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⑥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的。 4、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由******管理局交由委托人处置。 5、竞买人在报名、参与竞买、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须名称一致。 6、意向竞买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30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7、意向竞买人需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竞买****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⑥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以上须递交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及公章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竞买保证金金额 | 竞买保证金166万元,请意向竞买人于2024年10月8日17:3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汇款请备注:****) 账户名称:******管理局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810****00139 |
竞买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17:3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3********277961H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机关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范俊 |
联系电话 | 138****0898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 |
联系人 | 刘旻 |
联系电话 | 158****8893 |
地址 | **省**市**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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