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财政局汉源县2024年河道清淤疏浚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4年河道清淤疏浚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省**市雨****科技园区科技创新孵化园 | 69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00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县流**、马烈河、白岩河等3条河道常规疏浚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后90天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伟(采购人代表)、代雅利、唐德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2、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800.00 元。3、账户名称:****,账号:7443 0120 0000 32790,开户行:****银行****公司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部门:**市****;电话号码:0835-****282。二、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12号
联系方式:153****2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省**市**县富林**汉大道四段21号
联系方式:0835-****2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5-****266
****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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