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现代产业服务集聚区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现代产业服务集聚区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现代产业服务集聚区工程总承包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现代产业服务集聚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现代产业服务集聚区项目 已由 ****审批局 以 盱审批备〔2024〕5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现代产业服务集聚区工程总承包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迎春大道与合欢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5955平方米,根据现有地块建筑及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对在建工程恢复至原结构图纸施工完成时状态,如:拆除清运零星砖墙体,地下室积水清除、除湿,渗漏点处理,房屋结构杂草处理,局部梁、板、柱质量缺陷的处理等;2、对现有北侧建筑及东侧裙房进行土建改造及室内外装饰,合计建筑面积约17000.00平方米,同时对中空区域土建加固约3000.00平方米;对现有地下室进行装饰改造约4000平方米,****停车场;配套建设室内给排水、变配电、电气照明、通风、消防及弱电智能化工程,同时配置相关电梯、标识标牌等。3、根据现有场地情况,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停车场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综合管网及室外照明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3570万元(其**结构恢复费25.00万元,设计费 70.00万元,**工程费3300.00万元,预备费17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4 年 11月 2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4 年 12月 1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5月 19 日 2.1.5 其他: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等项目的全部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设计范围为本工程规划设计服务(规划方案编制、规划成果评审及报批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深化、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等相关设计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各阶段报批、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现有地块建筑及基础设施的拆除清运零星砖墙体,地下室积水清除、除湿,渗漏点处理,房屋结构杂草处理,局部梁、板、柱质量缺陷的处理等。内装改造工程:对现有北侧建筑及东侧裙房进行土建改造及室内外装饰,同时对中空区域土建加固,对现有地下室进行装饰改造,配套建设室内给排水、变配电、电气照明、通风、消防及弱电智能化工程,同时配置相关电梯、标识标牌等。室外改造工程: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室外停车场,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综合管网及室外照明工程。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物资采购范围: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 (4)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项目前期、实施过程中所有手续办理和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将对工程的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 2022 年 9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 2023 年 9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2024 年 6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 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 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4.2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 3.4.3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被委托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 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相关人员为返聘人员,可以不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彩色****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3.9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58.****.230:7001/Website/#/的信息为准)。 3.10****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 月25日 8 时 30分至 2024年10月10日17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市公 共**交易网(http://ggzy.****.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6058、189****9236;QQ:****927750。 4.4 具体详见**市公共**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cn/fwdh/00500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市公共**交易网**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 (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4 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合格分14.4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以及工程业绩等),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路3号创客 地 址:**县国际商务大厦1123室 中心 邮 编:211700 邮 编:211700 联 系 人:乔欢 联 系 人:张秀 电 话:0517-****3709 电 话:0517-****8268 2024 年 9 月 25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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