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社区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市****镇财富鑫城B5-101 |
项目名称 | ****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院****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省**市****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联合体牵头单位)、安****花园大道369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400.00元 | |
服务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 |
综合得分:97.98分 | |
项目负责人:毛振海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1****064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企业业绩:****中学新校区项目设计、****中心**工程项目规划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学院新增43亩地块项目设计、****小学迁建工程 | |
企业奖项: 1.翡翠科教楼荣获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三等奖 2.****学院**校区文科楼荣获2019年度安****设计行业奖“(公共)建筑设计”二等奖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1.******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第二教学楼荣获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三等奖 2.******学院****图书馆荣获2021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三等奖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省**市**区**街道中宙溪上铭城1幢334室(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新****中路51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600.00元 | |
服务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 |
综合得分:87.85分 | |
项目负责人:徐方广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0****059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企业业绩:明珠酒店改造设计总承包、****中心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 | |
企业奖项:**钱****公司﹒****中心荣获2023****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认定三等奖 **市浙商大厦荣获2024****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建筑设计二等奖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省**市**区丰潭路508****中心7号楼19层1902室(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滴翠路86号40201、40202、40203、40204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146.19元 | |
服务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 |
综合得分:84.82分 | |
项目负责人:王高升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1****321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企业业绩:****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小学施工图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二期)-暨珠小学(暂定名)设计 | |
企业奖项:/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投标报价不唯一,响应性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1****022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陶女士,联系电话:155****916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