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135266H | 建设单位法人:曾信波 |
吴瑶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省**市**区石**路2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不含支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4-水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1-E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县,**省****县,**省**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保护部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9-05-22 |
环审〔2009〕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68216 |
10704.1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135266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920718C | 验收监测单位:**绿洲****公司 |
****0102MA6E0D7C9R | 竣工时间:2018-01-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3a148154-b6bf-6147-ca69-f338a****137?pid=3a0e96ee-384b-8244-c0cd-06a57d655a43 subid=3a0e9711-893f-a3a8-5c7d-6dd676a1ea9b isNei=true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水源工程、灌区一期工程和**一期供水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水源工程、灌区一期工程和**一期供水工程。 |
水源工程的大坝、泄洪系统、坝后电站引水系统、发电厂房、灌溉和供水引水系统、渠首电站等总平面布置与环评阶段基本保持一致,仅对局部进行优化设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分层取水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等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分层取水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等 |
1、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环评阶段提出在岸边引水式地面厂房一侧设置有一旁通阀,实施过程中,对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进行了设计的调整,****电站机组厂房右侧设置一台容量为6.4MW的生态机组,2014年11月18日,****委员会以《关于黔中水利****电站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变更设计的批复》(黔发改建设[2014]2028号)同意该设计变更。 2、分层取水设施:环评阶段提出灌区引水低温水控制措施采用叠梁门四层取水方案,为满足灌溉及环保要求,根据灌区主要农作物水稻对水温的需求,在初设阶段对分层取水方案的型式、层数、底板高程等进行了优化,实际建设过程中,采用三层灌溉分层取水方式,2024年7月,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黔中水利****水库取水方式调整对水温的影响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水温论证报告》),于同年8月21日对《水温论证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形成技术审查意见。复核了下泄水温实测情况,平寨水库建成后下泄水温年内变化趋势与天然水温总体一致,工程运行对下泄水温的影响总体较小;灌溉分层取水设施优化调整为三层取水后,结构布置和运行方式均满足取用水温符合灌溉农作物对水温的需要,对环境未造成新的影响。 3、鱼类增殖放流:环评阶段推荐选择索风营鱼类增殖站作为本工程鱼类放流增殖站,委托开展增殖放流工作,近期放流对象为**裂腹鱼、**光唇鱼,远期放流对象为灰裂腹鱼。放流规模为**裂腹鱼40万尾/年、**光唇鱼20万尾/年、灰裂腹鱼30万尾/年。实际开展增殖放流时,由于灰裂腹鱼存在亲鱼难以收集、驯养繁殖技术难以突破,**光唇鱼、**裂腹鱼放流鱼种数量近期无法达到放流规模等一系列问题,建设单位****学院****研究所编制完成《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种类及规模专项论证报告》,对增殖放流对象、规模等提出具体的方案,推荐增殖放流对象调整为**裂腹鱼、**光唇鱼、岩原鲤、白甲鱼等四种,计划利用五年时间逐步达到60万尾/年的放流规模。自2015年起开展了鱼类增殖放流工作,并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根据《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2018-2022年度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总结报告》及咨询意见,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增殖放流工作对放流鱼类**恢复有一定效果,下一步根据苗种生产能力,按环评批复要求放流**裂腹鱼和**光唇鱼,继续开展灰裂腹鱼的亲本收集及人工繁育研究。为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单位于2023年委托****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工作,**裂腹鱼和**光唇鱼按环评批复要求分别放流40万尾和20万尾。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开展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夹岩水利枢纽及**北供水工程、黄家湾水****水库工程野生鱼类驯养技术研究询比采购工作,开展灰裂腹鱼的人工驯养和人工繁育技术研究工作,2024年8月1日发布成交通知书,确定贵****技术中心承担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野生鱼类驯养技术研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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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 | 水源管理区布置了2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分别为10m3/d、5m3/d。 | 根据2023年对水源生活管理区生活污水的监测数据,除10月氨氮超标外,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产生的堆弃渣运送至指定的渣场。在施工区生活营地和施工车间就应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能回收利****回收站处理,其余的集中送往弃渣场填埋。 | 1、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到垃圾收集池,能回收利用的送交****回收站处理,其余的集****填埋场填埋。 2、****电厂房产生废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市西****公司进行处置。 3、运行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统一进行垃圾收集、****填埋场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落实水库、输水.、灌区等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及其他陆生生态保护措施,采取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重点对渣场,料场、施工临时占地区、施工道路及其影响区和枢纽建筑物占地区进行水土流失治理,严格控制龙宫、黄果树等环境敏感区附近施工作业范围,进一步优化合并设置渣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植被恢复率达到水保方案的标准。对水库淹没的古树进行保护移栽,对库周留存重点保护植物及古大树进行保护,生态修复措施合理选用当地适生树种。建立灌区土壤、地下水监测体系,密切监控灌区地下水位,防止土壤潜育化。 | 1、施工期建设单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开展了蓄水前动物的搜救工作。 2、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的水土保持单位编制完成本项目水保持方案报告,在渣料场已设置了拦渣坝、排水沟、排水涵洞等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水库淹没不涉及古树。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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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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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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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落实水库、输水.、灌区等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及其他陆生生态保护措施,采取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重点对渣场,料场、施工临时占地区、施工道路及其影响区和枢纽建筑物占地区进行水土流失治理,严格控制龙宫、黄果树等环境敏感区附近施工作业范围,进一步优化合并设置渣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植被恢复率达到水保方案的标准。对水库淹没的古树进行保护移栽,对库周留存重点保护植物及古大树进行保护,生态修复措施合理选用当地适生树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委托有资质的水土保持单位编制完成本项目水保持方案报告,在渣料场已设置了拦渣坝、排水沟、排水涵洞等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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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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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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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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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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