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浙GEA13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县浙GEA131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机动车 | 是否包含车牌 | 否 | 车牌号 | 浙GEA131 |
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 | 车辆品牌 | 斯柯达 | |
车辆型号 | 柯斯达牌 | 车身颜色 | 灰 | |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387378 | ||
发动机型号 | 燃料种类 | |||
排量(升) | 出厂日期 | |||
购置日期 | 注册登记日期 | |||
强制报废期止 | 检验有效期至 | |||
行驶公里数 | 成新率 | |||
数量 | 1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标的车已无法年审,应于报废。 | 是否带指标 | ||
瑕疵情况 | 车辆无法年审。 |
其他 | 标的车已无法年审。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四、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图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报废拆解处置,不过户不提档,转让方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及清单等,不保证标的零配件齐全、性能完好,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五、公告信息披露的规定看样时间,意向方可在转让方统一组织下,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看样时间:2024年9月30日,看样地点:****财政局;看样电话:马0579-****7555。六、受让方在成交后须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完成相应的审批及备案工作。七、受让方如具备相关报废拆解资质,由受让方自行进行处置,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关报废拆解资质,受让方必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标的资产。八、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因素,标的在成交后无法按期完成移交、拆解及清运等,转让方有权中止或延期进行移交,拖运提取及提交回收注销证明工期相应顺延。受让方须予以接受,不得依此为由提出异议。延期交办期间的资产损耗、减值、市场行情波动等相关风险及标的管理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九、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整车拖运、装卸、运输等费用须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概不负责。十、受让方在自有场地对标的进行现场拆解作业时,须严格遵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如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作业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须自行承担。十一、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及场地平整等。十二、产权交易过****交易所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十三、意向方报****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579-****7555 ,地址:**县安文街道文溪南88号7楼702室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001010Q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0.2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0.2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20********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四、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安全事项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 ||
展示时间 | 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 ||
展示地点 | **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 ||
联系人姓名 | 马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0579-****7555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2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 、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浙GEA131).doc 、 实地勘察证明浙GEA131doc.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马先生 | 电话 | 0579-****7555 |
手机 | 136****0179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财政局7楼702 |
联系人 | -- | 固定电话 | 0579-****7555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马先生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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