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县****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19
**县****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关于“审计”服务是指配合招标人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二、 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 其他要求中“总监代表须具备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现变更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与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为同一人,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结算审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与结算审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人员岗位 | 数 量 | 资历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总监代表 | 1 | 具备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具备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监理员 | 1 | / |
实验、检测员 | 1 | / |
资料员 | 1 | / |
结算审计负责人 | 1 |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造价人员 | 2 |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结算审计负责人(人员岗位)的资历要求的相应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开标之日起近一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表中所列人员配额及资格要求为最低限度,所有人员不得兼任。除总监理工程师和结算审计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单位按本表要求标后配备即可,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招标文件中,人员要求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次补疑表中为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报价方式中“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监理费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0.917%,以0.91%计。本项目投标费率上限2.38%,如投标费率超过上限将导致投标无效。最终监理费用结算根据工程结算审定价格作为基数,乘以监理中标费率进行计算。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监理中标费率*工程结算审定价格,且最终结算价不超过监理费概算价(45万元)。监理项目费率不再根据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或取消、工期的调整而变动。”现变更为“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0.917%,以0.91%计。本项目投标费率上限2.38%,如投标费率超过上限将导致投标无效。最终咨询服务费用(包括工程监理、结算审计等服务)结算根据工程结算审定价格作为基数,乘以本项目中标费率进行计算。即:最终咨询服务费=本项目中标费率*工程结算审定价格,且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概算价(45万元)。本项目费率不再根据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或取消、工期的调整而变动。”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5.3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时,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35%监理费;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70%监理费(含前期已支付的监理报酬);全部工程并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按工程结算价格确定的最终合同价格97%的监理费。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注: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余款,在结算完成后招标人付至按工程结算价格确定的最终合同价格的100%。”现变更为“付款方式: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格35%咨询服务费;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格70%咨询服务费(含前期已支付的服务报酬);全部工程并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按工程结算价格确定的最终合同价格97%的咨询服务费。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注: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余款,在结算完成后招标人付至按工程结算价格确定的最终合同价格的100%。”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11.1 招标人地址由“**省**市**县龙桥镇龙桥化工园”现变更为“**省**市**县高新区**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县龙桥镇裴桂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开发区龙****办公室
地址:**省**市**县高新区**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县龙桥镇裴桂路
邮编:231500
联系人:汤栩
电话:0551-****89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