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4 17:51:25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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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龙****社区**大道3002号鸿都大厦307
中标(成交)金额: 258,028.63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中西医综合治疗区改造工程项目 |
施工范围 | 项目位于****总医院门诊与住院部二楼连廊处,主要对该区域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采购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施工工期 | 总工期为20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通知为准。 |
项目经理 | 郑作营 |
执业证书信息 | 粤244********14419 |
七、****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投标报价(元) | 技术部分 | 诚信部分 | 综合实力部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
**** | 258,028.63 | 32.2400 | 5.0000 | 18.2000 | 36.7991 | 92.2391 |
**市****公司 | 278,760.00 | 24.9600 | 5.0000 | 19.0000 | 34.0624 | 83.0224 |
****集团有限公司 | 209,778.42 | 5.9200 | 5.0000 | 11.0000 | 43.0000 | 64.9200 |
八、公告期限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市**大道3688号****汇元楼242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1025。
3.投标文件
****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市**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黄老师,(0755)****9934
项目联系人: 梁老师
联系方式:****@126.com (邮件主题:“梁老师收-****”)
十一、附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的中西医综合治疗区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西医综合治疗区改造工程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2036万元,资产总额为20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11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