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9-26 08:2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码头设备优化提升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码头设备优化提升项目 | **市莫城街道周塘河路 | **** | **市****公司 | 吞吐货物种类增加,总吞吐量保持不变,由原来的2万吨黄砂变为黄砂8000吨、石子8000吨、砖块2000吨、袋装水泥2000吨,淘汰一台 2.8 吨吊机,新增一台 5 吨吊机 | 废水:本项目全厂径流雨水、码头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 2 个三级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喷淋洒水装置洒水抑尘、码头冲洗和车辆冲洗,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进入大气,无废水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原有船舶和码头生活污水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卸船粉尘配备移动式密闭输送机、喷淋洒水装置(雾炮机作为补充设备);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密闭式原料仓库贮存,内部设置喷淋洒水装置;装车粉尘配备喷淋洒水装置(雾炮机作为补充设备);车辆厂内冲洗、道路扬尘配备喷淋洒水装置、移动式洒水车。 本项目维持原以码头区域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不变。 噪声:建设方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吊车等安装在地面的设备与地面之间安装减震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员工、到港船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 ||
2 | **光伏设备配件生产项目 | **市辛庄镇嘉菱村体育路 | **索****公司 | **市****公司 | 年生产光伏设备配件 5000 套 | 废水:本项目脱脂槽液、硅烷槽液经明池明管收集后由蒸发器蒸发浓缩,冷凝水****处理站处理,浓缩液作为危废处置。脱脂后水洗废水、硅烷后水洗废水经厂区内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回用于表面处理清洗工序,生活污水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仅固化工艺会产生有机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1根 15m 高 P1 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的 l 滤筒除尘器收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喷粉室底部和侧面的集气装置抽吸到粉末回收装置(大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 1#车间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 2#车间边界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塑粉、金属边角料、废钢砂、收集尘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油桶、水处理污泥、废过滤膜、浓缩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