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地 址 | **市罗****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2401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市**区园岭街道八卦岭八卦九街,计算租金面积2793.59㎡,租赁用途为宿舍(公寓),有权属说明,目前空置。 |
计算租金面积 | 2793.59㎡ |
出租用途 | 宿舍(公寓) |
出租期限 | 6年+6年 |
免租期限 | 4个月(租期内)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46.2元/㎡/月(含税,租金每3年递增5%)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次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4 周期。)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信息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对应需提供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https://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工商信息查询单有显示实缴或者验资报告)。 3.企业信用无严重失信记录;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情况;(提供企业征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承诺以下内容(致****): (1)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提供承诺函) (2)承诺企业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与****发生经济纠纷或诉讼;未违反企业安全管理事项或未因承租方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提供承诺函) (3)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有条款。(提供承诺函) (4)承诺经营品牌不涉及商标侵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如涉及商标侵权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提供承诺函) (5)承诺营业范围须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的出租用途。(提供承诺函) (6)承诺开业前首次装修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每平方米投资不低于1790元/平米(力争安装电梯,如因政策原因无法安装,可适度降低装修投资总金额)。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1)至(6)承诺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对应需提供资料: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包含以上内容。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可****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https://www.****.cn/index.html) 8.承诺函(格式自拟) 9.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承租方签订合同时缴纳租赁保证金26万元,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承租方拖欠租金60日以上,或拖欠金额达26万元,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收回租赁房屋。 2.承****政府部门、管理单位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包括排污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费等;其中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收费标准由承租方自行了解。 3.承租方负责房屋内外的所有维修义务,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4.物业用途限定为公寓、宿舍,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承租方不得在物业区域存储危险化学品、大容量电池、珍珠棉、泡沫等危险物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得在房屋内停放和充电等;承租方承诺按出租方要求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违规搭建建筑物,不得对物业主体结构进行改造。 6.本物业以现状整体出租,承租方实施装修不得损害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装修改造所涉及图纸、施工批准等****政府部门进行报建及验收,装修方案(图纸、****政府批复手续需向出租方报备(装修方案所涉装修图纸等文件,加盖承租方印章后报出租方备案留存),报备不视为出租方对方案进行审批、核准,装修方案的合规性以上级审批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前,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实施相应行为。否则,承租方必须对该等非法工程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 7.承租方承诺对承租的物业加强管理,确保次承租方不得再将物业转租或分租他人进行牟利,出租方书面同意除外。承租方经营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房间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 8.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并于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及时清空搬离租赁房屋。 9.如意向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后1个月内。 10.出具担保函,承租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支付出租方全部款项之付款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至租赁期结束后两年。 11.其他履约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相关条款。 12.租赁期内承租方要接收出租方3名员工并安排工作岗位,按劳务市场薪资(依据或参照出租方与3名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支付薪酬给出租方。 |
特别事项说明 | 1. 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出租方的租赁房屋,以现状作为出租和交付的条件。未办理房产证。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瑕疵,承租方完全接受物业条件且不存在任何异议,承租方已明确认可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各方面均达到其租赁用途之目的,不得以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瑕疵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和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政府征用、出租方收回、拆迁等情形,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承租方确有实际装修投入的(以承租方按本协议向出租方报备材料为准),相应装修补偿归承租方。计算标准为剩余租赁期间装修赔付价值取以下两者孰低值:(1)由出租方**征收单位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的剩余装修价值;(2)以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实际装修投入按剩余摊销期折算得出的剩余装修价值),承租方对出租方采用上述标准均无异议;承租方负责清退所有租户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前述情形下,出租方认可的承租方投入装修成本以人民币500万元为限(实际投入超出人民币500万元的部分不予承认),并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十年摊销完毕,租赁期间再次装修的投入不予计入摊销。如合同到期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或第三方主张任何装修补偿。 7.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构成违约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没收租赁保证金或向承租方收取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出租方有权直接在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因此造成保证金减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限期内予以补足。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8.承租方违约,出租方除行使合同解除权外,还可行使的权利包括:可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出租方因追讨欠款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费用、开支;出租方在提前四十八小时书面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可停止向该租赁房屋提供水、电、封锁租赁房屋等措施,出租方对承租方因此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间或在租赁期结束时以任何理由迁出租赁房屋, 除可搬走承租方合法所有的可移动资产外,承租方所投入的装修及与租赁房屋不可分离的设备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搬离租赁房屋时,不得损坏装修物和设备,并保持门窗、电梯、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10.承租方应在取得《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如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90天(3个月)以上,则双方自动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返还承租方租赁保证金,支付承租方租赁保****银行3个月定期基准利率计算)和成交交易费用****交易所实际收取的交易费用为准),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责任和费用。 12.物业周边环境,请意向承租方自行了解相关情况。 13.其他条款详见出租方制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之前对不影响合同实质性的条款作适当调整。 14.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且未违反公告及协议内容的,其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原路返还。 意向承租方确认为承租方的,向出租方缴交租赁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联交所根据出租方向承租方出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退还承租方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未按照要求签署合同、未按期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联交所有权将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专用账户。 15.租赁合同期限按6年+6年签定,初始租期为6年,租期结束后,承租方有权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为6年。 |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时间18:00 |
招租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39万元 |
交纳招租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交易所****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科技园支行 |
开户账号 | ****05928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付小姐:0755-****2365 刘小姐:0755-****0798 |
传 真 | 0755-****7562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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