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 面积 | 方量 | 存放位置 | 起拍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讨赖河****沟至嘉酒分界线段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剩余开挖砂石料 | 16.03万平方米 | 156.14万立方米 | **市讨赖**侧 | 310 | 5 |
二、标的踏勘时间和地点:****公司联系。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3日,与我公司联系报名。
四、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
五、拍卖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竞买登记有关事项: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
2、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清运工作。
3、有意竞买者可持有效身份证明,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3日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17时),经竞买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买资格。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
竞买人须于2024年10月13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转账汇入指定账户:
户 名:****
账 号:2702 1501 0400 09708
开户行:****银行****公司**桥滨支行
竞买保证金:310万元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计利息。
八、特别说明:
1、标的的清运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交由三方监管账户共同监管,待清运完成后全额退还。
2、此次拍卖的标的需竞买人自行装卸、清运,所有费用自理。
3、标的须在三年内清运完毕。清运完毕后需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好地貌恢复工作。由委托人进行核验并在十日内退还清运保证金。如未按委托方要求时间处置完毕,委托方将无偿收回标的物,清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防范发生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
5、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委托人交付标的。若买受人不按约定提取标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买受人在未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和拍卖佣金前,无权要求拍卖人或委托人移交标的。
6、买受人装卸、清运时按照现状进行,所以要求意向竞买人必须现场踏勘标的,如果不进行现场踏勘,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若在堆放场地对所竞得标的进行生产加工的,需到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8、因标的存放在露天场地,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对标的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公司联系垂询并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了解,竞买人了解标的实际状况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和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的全部认可,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无条件接收标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135****1531(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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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