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县分局关于隆尧县鼎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建筑施工废弃物30万吨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环境局****分局关于****年综合利用建筑施工废弃物30万吨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2024-09-25
****环境局****分局
关于****年综合利用建筑施工废弃物30万吨项目等2个项目
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9-****119
通讯地址:**县**镇隆平街136****服务大厅(05535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文件全文 | 批复日期 |
****年综合利用建筑施工废弃物3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邢隆环表[2024]033号 | 2024年09月25日 | |
******公司年产4800吨调味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邢隆环表[2024]0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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