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渊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建设单位法人:冯德忠 |
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镇**二村外环路西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危险废物贮存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镇**二村外环路西1号 |
经度:129.69319 纬度: 44.590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6 |
牡环建审〔2023〕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5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龙森****公司 |
MA19GUM8-1 | 竣工时间:2024-05-0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344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镇**二村外环路西1号,用地面积8960m2,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进行建设,包含6栋已建成的厂房,将其中4栋改建成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1****办公室,1栋作为闲置用房。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镇**二村外环路西1号,用地面积8960m2,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进行建设,包含6栋已建成的厂房,将其中1栋改建成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1****办公室,4栋作为闲置用房。 |
由于所贮存的危险废物量少,一号贮存库的容积足够,所以由四个危险废物贮存库改为一个贮存库,其余三间作为闲置厂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规划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号贮存库,共划分为3个分区,危险废物周转量为564t/a,危险废物厂内最大存在量为14.84t。二期建设2号、3号、4号贮存库,共13个分区,危险废物周转量为2147t/a,危险废物厂内最大存在量为89.82t。设计年总周转危险废物量约2711t。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不进行二期建设,1号贮存库,共划分为16个分区,危险废物周转量约为2711t/a,危险废物厂内最大存在量为104.66t。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5万元。 |
由于所贮存的危险废物量少,一号贮存库的容积足够,所以由四个危险废物贮存库改为一个贮存库,其余三间作为闲置厂房,不再进行二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一期建设1号贮存库,共划分为3个分区,危险废物周转量为564t/a,危险废物厂内最大存在量为14.84t。二期建设2号、3号、4号贮存库,共13个分区,危险废物周转量为2147t/a,危险废物厂内最大存在量为89.82t。设计年总周转危险废物量约2711t。 | 实际建设情况:年周转危险废物量约2711t,每种危险废物一次最大储量不超过5t,厂内危险废物最大存在量为104.66t。 |
由于贮存库更改,且贮存库面积巨大,危险废物许可证厂内危险废物最大存在量为104.****.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利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仅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功能分区,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粉尘、扬尘。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封闭式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夜间禁止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设置集气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酸碱废气、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废气中HCl、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限值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中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标准限值。 (三)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无生产废水。 (四)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采取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管道采用软性连接,设置减振基础等减振、降噪措施后,东侧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碱液喷淋装置产生的废碱液吸收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废物贮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地下水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各池体按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厂区地面硬化。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要求进行建设,整个厂区分为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和简单防渗区,分别按照相关防渗相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暂存的危险废物要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设置导流渠和事故池,贮存库门口设置漫坡,危险废物贮存库外四周设置导流渠连接应急池。贮存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红外热感检测系统。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消防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利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仅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功能分区,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粉尘、扬尘。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封闭式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夜间禁止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办公室采用电取暖。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设置集气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酸碱废气、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废气中HCl、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限值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中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标准限值。 (三)已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无生产废水。 (四)已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采取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管道采用软性连接,设置减振基础等减振、降噪措施后,东侧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已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碱液喷淋装置产生的废碱液吸收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废物贮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已加强地下水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各池体按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厂区地面硬化。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要求进行建设,整个厂区分为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和简单防渗区,分别按照相关防渗相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暂存的危险废物要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设置导流渠和事故池,贮存库门口设置漫坡,危险废物贮存库外四周设置导流渠连接应急池。贮存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消防设施。 |
由于只建设一个贮存库,全部交由人工看管,不再设置红外热感检测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三、建设单位应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由生态环境执法部****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日常监督检查。 六、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 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还应符合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经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无重大变动。 由生态环境执法部****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已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日常监督检查。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174 | 0 | 0 | 0 | 0.117 | 0.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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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5040 | 0 | 0 | 0 | 35040 | 350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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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05 | 0 | 0 | 0 | 1.05 | 1.0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 | 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0mg/m3,氯化氢最大浓度<0.2L,硫酸雾最大浓度<0.2L,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排放量最大值为7.18×10-5kg/h,氨排放量最大值为2.39×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12(无量纲),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设备软连接、设备置于厂房内,风机设置消声器,部分固定设备基础减振 | 东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①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贮存库内,利用贮存库构筑物进行隔声;并尽量布置在库房平面的中央,利用距离进行噪声衰减;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如选用低噪的风机等,在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噪声; ③对高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设置软连接等措施;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排放现象; ⑤规定厂区内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和行驶速率,并使用低噪声运输车辆;同时加强进入厂区内车辆的管理,主要通过规范停放秩序、少鸣喇叭、减少启动和怠速等措施确保机动车噪声实现达标排放; ⑥通过加强管理、教育,使人工文明操作,装卸物品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 | 东侧厂界噪声昼间51dB(A)-54dB(A),夜间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昼间52dB(A)-56dB(A),夜间42dB(A)-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强地下水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各池体按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厂区地面硬化。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要求进行建设,整个厂区分为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和简单防渗区,分别按照相关防渗相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暂存的危险废物要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各池体按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厂区地面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碱液喷淋装置产生的废碱液吸收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废物贮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碱液喷淋产生的废碱液吸收液以及生活垃圾等。 ①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理。 ②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区内,定期委托****处置。 废碱液吸收液:经库房内收集桶(1000L、2个)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区内,定期交由****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设置导流渠和事故池,贮存库门口设置漫坡,危险废物贮存库外四周设置导流渠连接应急池。贮存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红外热感检测系统。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消防设施。 | 已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已设置导流渠和事故池,贮存库门口设置漫坡,危险废物贮存库外四周设置导流渠连接应急池。贮存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消防设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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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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