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全生物降解地膜生产项目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1MA1YYJYY1H | 建设单位法人:蒋震国 |
张永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常福街道**北路7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全生物降解地膜生产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常福街道**北路77号 |
经度:120.70708 纬度: 31.7182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4 |
苏环建〔2024〕81第00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1MA1YYJYY1H001Y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1MA1YYJYY1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81MA1YYJYY1H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581MA1XHU5EXK | 竣工时间:2024-06-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d.jsp?id=1390#skeyword=%E4%B8%AD%E8%BE%BE _np=0_3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全生物降解地膜2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一阶段全生物降解地膜5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料-挤出-吹膜-缠绕收卷 | 实际建设情况:混料-挤出-吹膜-缠绕收卷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工艺废水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能源用电,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搅拌机、混料机、混合机均放置于密闭车间内,产生的粉尘通过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挤出有机废气采用包围式集气罩(含软帘)进行收集,吹膜废气采用全封闭垂地软帘和集气管道进行收集,废气经管道合并输送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4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厂区内VOCs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废活性炭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走马塘;挤出、吹膜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24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混料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防振措施,车间合理布局,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公司统一清运处理。固废实现“零”排放,固废实现“零”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满足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59 | 0.0259 | 0 | 0 | 0.026 | 0.026 | |
0 | 0.1037 | 0.1037 | 0 | 0 | 0.104 | 0.104 | |
0 | 0.0091 | 0.0091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0013 | 0.0013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117 | 0.0117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04 | 0.0104 | 0 | 0 | 0.01 | 0.01 | / |
0 | 0.3822 | 0.3822 | 0 | 0 | 0.382 | 0.38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混料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挤出、吹膜有机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混料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挤出、吹膜有机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不生产 | 厂界的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废活性炭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 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公司统一清运处理。固废均得到妥善安全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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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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